中共南县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6  点击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常规巡察。2022年2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卫健局反馈了巡察意见,下发了《关于对县卫健工委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指出县卫健局在工作中存在4个方面17类57个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卫健工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讲话和指示精神所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县卫健局在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县卫健局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成立了由卫健工委书记、局长尚光辉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副局长周志明,工委委员、副局长文华任副组长,李国才、余立、周宏、黄海波、杨艳、李志勇、汤杰、徐永华、文辉为成员的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召开了党工委会议、全县卫健系统动员部署会议、整改推进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打折扣,下属医院存在变向超职数配备院班子成员现象。

整改情况:已进一步强化卫健工委“党要管党”主体职责的履行,切实加强对县直医院党委的监督和指导;已指导县直医院党委开展换届选举,明确党委成员人数规模,杜绝超职数配备。多次开展了医院党委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绩效薪酬制度的核查,严禁违规提标享受绩效考核系数。(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整改单位:局党建办、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

2.履行卫生健康职能责任有偏差,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县医保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清廉医保”专项整治,在卫健系统内全面推进“清廉医院”专项整治;二是进一步强化卫健系统内部稽查机制建设,严格实施纠偏问责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常态化“大数据”分析,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防范;四是积极协调医保部门,推进医保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利益。(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并长期推进;整改单位:血防专科医院、四个相关乡镇卫生院)。

3.“清廉医保”专项治理任重道远。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县医保局,持续、深入开展“清廉医保”专项整治;二是大力开展卫健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卫生行业“九不准”;三是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制度,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四是定期开展临床处方点评,加强抗生素和辅助用药合理使用监管,提升监测频次。(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医政股、县乡二级医疗机构)

4.落实“全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任务乏力,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由医共体牵头单位积极组织力量,加快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积极推动“三个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二是大力开展县级医院重点学科的创建和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学科辐射布点,丰富双向转诊制度的内涵和实质;三是充分发挥医学会作用,统筹做好县级医院高年资、高职称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余热发挥,下沉基层一线,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层临床诊断符合率、临床治愈率的稳步提升;四是今年已完成3家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任务,其中县人民医院与2家基层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县中医医院与1家基层医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并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局医改股、局人事股、县乡两级医疗机构)

5.落实“医疗有保障”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做细服务举措,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落细;二是加强对村(社区)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工作考核,并与公卫资金和村卫生运行经费分配挂钩,激励村卫生室实质性进驻村民服务中心;三是卫健局牵头,协调县乡村振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支两委协调工作,引导未进驻村民服务中心的村医实质性进驻。(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基卫股、局法规监督股、各乡镇卫生院)

6.医疗水平亟待提高,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想方设法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医技人员提供平台,积极推荐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培训;二是大力开展重点学科的创建和提升,对介入治疗、肿瘤治疗、慢病管理等方面重点倾斜;三是大力开展卫健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卫生行业“九不准”,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落实医德医风档案管理制度;四是积极开展“最美医生”等先进典型、职业标杆的评选,积极引导医务工作者立足本职、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人事股、局体改股、局综治股、医学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反馈问题: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重要领域、重要部门存在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

7.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党组织的业务指导,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按标准落实;二是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成效的督导,全面压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督导“动真格”,严禁“走过场”、杜绝基层意识不强、应付了事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线上人员的配备和充实,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办文、办会制度的规范和落实,明确专人,责任到人,杜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各医疗卫生机构党委(支部))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账务管理,严格预算管理,规范单位经费支出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二是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卫健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四是建立健全卫健系统医护人员外出培训审批制度,严禁参加社会化培训;五是责成违规报销费用、违规领取津补贴人员及时清退到位;六是在卫健系统持续、深入开展《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学习和落实。(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财务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血防专科医院)

9.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南县卫健系统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章办事;二是县卫健局加强对全县卫健系统重点建设项目、重大采购事项、工程招投标的归口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三是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落实招投标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强化对重大廉政风险项目进行监督,邀请驻政协纪检组及本局纪检联络员对项目全程参与和监督。(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规信股、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武圣宫血防站、县三人民医院)

10.财务管理“粗放”,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经费的报批审核手续,做到事前考量、事中监督、事后审核;二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组织人员对财务工作和原始凭证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和互查;四是对相关违规公款消费、培训的金额等按规定要求责任人予以清退或补缴个人应付部分。(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财务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三人民医院、县卫生监督局、县血防专科医院)

11.公共资源监管缺位,出现医务人员利用公共资源承揽私活,违规取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业务管理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严禁医务人员利用公共资源承揽私活违规取酬;二是对县域紧缺医疗资源开展调研和统筹,采取资源整合,集约使用等方式,切实提升县域医疗技术水平。(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医管股、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有偏差

12.医院党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医院党委应将药品器械采购等大额资金使用,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人事任免、奖惩、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全部纳入党委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党委会、院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应如实完整记录。(整改完成时间: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局党建办、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13.议事规则不规范,会议记录未按要求装订。

整改情况:一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医院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医院各类管理制度,强化办文、办会等事项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厘清党委会议和院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范围;三是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四是加强医院办公室日常管理,加强对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档案法》、《保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如实、完整记录会议内容。(整改完成时间:立行立改,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

14.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进行学习,确保学习成效;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会议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对照发现问题清单的逐条整改;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程序、规范党建基础台账资料;四是加强党务工作干部能力提升,增强党建干部的责任感。(整改完成时间: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局机关支部、县妇幼保健院、县三人民医院)

15.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机关在职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条例》等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从源头杜绝系统内在职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三是与违规兼职取酬的在职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其违规兼职期间所领取的报酬全部清退到位。(整改期限: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院)

16.对干职工日常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系统内人员借调程序的规范运行,原则上非专业特殊需求,不得实施人员借调;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借调行为,必须通过卫健工委上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并按程序办理抽借调手续;三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所列浪拔湖镇哑巴渡卫生院、麻河口镇光红卫生院两名职工责令由原单位召回并安排合适岗位,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分别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局人事股、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浪拔湖镇哑巴渡卫生院、麻河口镇光红卫生院)

(四)反馈问题:党组对巡察工作认识不高,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17.2017年7月,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指出卫健局二级机构妇幼保健院、综合监督执法局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并在向卫健局党组反馈意见时提出,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彻底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职数配备标准,确定县妇幼保健院党委班子和行政班子人数,并确保实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二是开展医院党委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绩效薪酬制度的核查,严禁违规提标享受绩效考核系数;三是卫健局加强对其它医院的督查指导,对各医院违规超职数配备班子成员和违规发放待遇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改。(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5月23日前;责任单位:财务股、县妇幼保健院、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县卫健工委将以巡察为契机,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更好的工作实绩彰显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217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