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来源:南县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4  点击数:

日前,南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1.南县武圣宫镇安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熊元阶、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李跃进克扣、虚套国家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3年,安南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套取惠农补贴资金、虚报冒领农业保险资金、克扣群众惠农补贴金等方式先后套取、克扣惠农资金102804.98元,其中69343.98元用于支付该村修路、建机埠、报刊征订、争取招商引资及招待等方面的费用,33461元已退还给农户,3495元已入村账。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熊元阶对该村2009年套取惠农补贴资金31814.79元的问题和该村2010年至2013年虚报冒领农业保险资金20557元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且在2014年组织调查时隐瞒以上问题。该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李跃进作为虚套、克扣惠农资金的经办人负有直接责任,且在2014年组织调查时隐瞒以上问题。2017年3月27日,武圣宫镇党委分别给予熊元阶李跃进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2.南县武圣宫镇南阳社区原党支部委员、社区主任曾德保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4年期间,武圣宫镇南阳社区原党支部委员、社区主任曾德保在担任武圣宫镇渔业大队队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两条黄芙蓉王香烟及1000元现金;违反群众纪律,截留渔民危房改造资金115000元,其中61900元发放给渔业大队没有实施危房改造的渔民,剩余的53100元用于处理渔业大队的有关开支;2014年向部分渔民违规收取捕捞许可证办证费2350元,账外处理了渔业大队的招待开支。2017年2月3日,武圣宫镇党委给予曾德保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南县乌嘴乡村镇建设站工作人员邓海彪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乌嘴乡村镇建设站工作人员邓海彪在担任乌嘴乡水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其提议并决定,乌嘴乡水利管理站采取多列支出的方式,从其承建的东河水厂工程专账上套取资金451957.53元放在专账外,用于处理承建乌嘴乡朝前水厂时的亏损等。2017年6月20日,乌嘴乡党委给予邓海彪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