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3  点击数:

为持续推进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清廉南县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南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黄彬、人力资源部主任唐黎、财务部主任孟朝晖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

2019年,黄彬、唐黎、孟朝晖三人先后两次违规接受湖南津湘药业有限公司南县区域负责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旅游。2022年9月,黄彬、唐黎、孟朝晖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南县茅草街镇原计生办违规公务接待、虚假列支费用、违规发放办案补贴等问题

2018至2019年,茅草街镇原计生办违规公务接待121次共计7.9万元;报销公务用餐费用未附底单明细共计0.8万元;违规向单位职工、社区干部发放办案补贴共计2.6万元;2018年9月,以发放生育关怀金名义报账列支公务租车费共计0.6万元,时任茅草街镇原计生办主任李轩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6月,李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股长陶永清履职不力问题

2020年9月,陶永清在查处某粮食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案时,未认真履职,对粮食安全问题一罚了之,并在获知有关粮食安全信息后,未按规定报告或通报。2022年3月,陶永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南县三仙湖镇农业技术服务站违规公款购买白酒问题

2017年至2018年,三仙湖镇农业技术服务站将公款购买白酒费用在该站行政账上予以报销共计1.1万元,时任三仙湖镇农业技术服务站站长李强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李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不是只管五年、十年,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以上4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高压之下依然有人不知止、不收手,反映出作风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反映出“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风腐一体”凸显,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到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各级党组织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清廉南县建设、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贯通起来,严防“四风”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弘扬优良作风,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