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30  点击数:

2021年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齐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的问题。

2015年至2020年,吴齐放利用春节、端午和中秋等传统节日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贵重礼品;吴齐放本人及家属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赴三亚、深圳等地的旅游活动,旅游过程中的餐饮和住宿等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2020年10月,吴齐放利用其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同时,吴齐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吴齐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安化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熊栋才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的问题。

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熊栋才在担任安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阴沉木八骏图木雕、劳力士手表等贵重礼品。2021年2月,熊栋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方炜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8年初,方炜提出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出资给事业编制和临聘工作人员发放车补。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违规给事业编制和临聘工作人员发放车补共计2.7万元。2021年1月,方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资阳区迎风桥镇卫生院院长宋建兵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问题。

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宋建兵违规使用迎风桥镇卫生院的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7次,共计2236.76元。2018年8月,宋建兵驾驶迎风桥镇卫生院公务车辆前往贵州梵净山旅游,中途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2次共计636.26元。2021年6月,宋建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第七次党代会刚刚闭幕,国庆假期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时刻自省自律,继续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能有任何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勇于担当,廉洁履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度警惕,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大力气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对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处理,绝不手软,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