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11-24  点击数:

今年4月以来,南县制定并下发了《南县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狠刹“人情风”“吃喝风”专项治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日前通报了6起典型问题。
     一、南县厂窖镇西福村原第二临时党支部委员贺建红违规操办其儿子出生喜宴问题。2017年2月28日至3月1日,贺建红在自己家中操办其儿子出生的喜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238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厂窖镇党委给予贺建红党内警告处分。
     二、南县厂窖镇西福村原第二临时党支部书记张翔违规操办其女儿出生喜宴问题。2016年12 月1日至12月2日,张翔在自己家中操办其女儿出生的喜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14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厂窖镇党委给予张翔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县县城郊中心学校副校长蔡志健违规操办其儿子婚宴问题。2017年5月3日,蔡志健在县城某酒店为其儿子操办结婚喜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468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县教育局给予蔡志健警告处分。
     四、南县华阁镇子午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何灿违规操办其孙子“九朝酒”喜宴问题。2017年7月1日至7月2日,正值防汛期间,何灿在其儿子操办其小孩(系何灿孙子)的“九朝酒”喜宴时,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3700元。华阁镇党委给予何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南县厂窖镇城南村原党支部委员史建国违规操办其儿子升学宴问题。2015年9月初,史建国在自己家中为其儿子考上大学操办升学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412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厂窖镇党委给予史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六、南县厂窖镇肖家湾村党总支书记李波违规操办其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10月1日,李波在自己家中为其儿子操办结婚喜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295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厂窖镇党委给予李波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