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667522 文号 南政告〔2018〕9号 统一登记号
签署日期 2018-06-14 发文日期 2018-06-26 信息时效期 2023-06-14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667522
文号 南政告〔2018〕9号
统一登记号
签署日期 2018-06-14
发文日期 2018-06-26
信息时效期 2023-06-14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NNXDR—2018—00004

南政告〔2018〕9号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有序实施,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约束,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16〕1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湖南省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74号)和《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办〔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南县城乡规划区域。

二、整治时间:2018年6月14日—2020年6月14日。

三、整治内容:未经规划许可和未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含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重点内容为: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县城市建成区内集体土地上未经许可的村(居)民建房;项目控制用地区域的抢搭抢建、抢栽抢种;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其他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构)筑物。

四、整治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一律自动拆除,拒不拆除或继续顶风违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的乡镇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进行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干部群众应当主动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支持和配合拆违控违工作。举报电话:0737—5230804。

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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