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仙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公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667518 文号 南政告〔2018〕1号 统一登记号 NXDR—2018—00001
签署日期 2018-01-29 发文日期 2024-07-22 信息时效期 2029-07-22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667518
文号 南政告〔2018〕1号
统一登记号 NXDR—2018—00001
签署日期 2018-01-29
发文日期 2024-07-22
信息时效期 2029-07-22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NXDR—2018—00001

南政告〔2018〕1号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三仙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三仙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三仙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公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三仙湖水库范围是指北至三仙湖水库上坝、南至三仙湖水库下坝、东西至三仙湖水库两侧大堤外肩内的区域。

二、禁止在三仙湖水库范围内从事投饵、投料养殖行为。

三、禁止在三仙湖水库范围内新种植欧美杨等外来树种,逐步淘汰现有的欧美杨等外来树种。

四、禁止在三仙湖水库范围内新建坟墓,已建坟墓要逐步迁移。

五、禁止向三仙湖水库范围内倾倒工业废渣及生活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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