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667516 文号 统一登记号
签署日期 2016-12-26 发文日期 2017-11-24 信息时效期 2021-12-26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667516
文号
统一登记号
签署日期 2016-12-26
发文日期 2017-11-24
信息时效期 2021-12-26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16年,我县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重心;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以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为动力;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目标,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6年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稳步推进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年初,我县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明确各单位的行政首长对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的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二)召开会议,部署工作。7月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法制法规股长、乡镇长和司法所长参加的全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大会。会上,县法制办主任黄树田对我县2015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对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安排。常务副县长童琼英就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如何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怎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健康推进作了重点阐释与强调。会上还表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会后,会议信息及时在《南县新闻联播》予以了播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
  (三)健全制度,强化学习。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的要求,7月14-15日,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在今年第四次、第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县政府专门听取了县法制办主任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汇报,会议部署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研究解决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四)制发文件,明确任务。为使2016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化和明确化,县政府就在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七个方面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和量化。并制发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函〔2016〕37号),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了公示。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了定期考核和跟踪督办,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同时,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定了《中共南县县委 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该实施方案从就九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益阳的40条可操性并可检验的任务措施和分工安排,为我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精准清晰的“施工图”和“调度表”。
  (五)积极汇报,有序推进。6月份,县政府就上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向南县县委、县人大常委、益阳市人民政府作了详细汇报,并提交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二、推行阳光运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制定制度,规范政府合同管理。为规范政府合同的审查和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有效利用,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根据《南县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凡是以县政府、县政府授权单位、乡镇政府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限和条件将合同草案送交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县法制办审查的合同,县政府、乡镇政府一律不得签订。县政府根据合同的重要性,适时指派县法制办工作人员参与合同从起草到签订的全过程,确保降低合同的法律风险。今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政府合同42件。
  (二)保障人员,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机构改革前,我县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3人,主任由曹小军担任,孔建新为副主任,另有一名办事员。机构改革后,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为4人,较改革前,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主任由政府办副主任杨长波兼任,孔主任兼任副主任,符燕平为法制组负责人,另有一名办事员。
  (三)及时提出意见,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的立法工作。我县主动把配合好、参与好地方立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力支持我市争取地方立法工作。今年9月7日,我县上报了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将《益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并详细地阐明了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拟确定的制度等,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四)全面清理,动态管理,推行政府权力“四张清单”制度。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张清单”工作会议精神,去年我县专门组织工作人员编制了“四张清单”,今年我县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及时对责任清单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我县还建立了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能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由编制部门提出,经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一)加强领导,制定决策制度。为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减少重大行政决策失误,一是了以县长汤跃武任组长的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我县行政程序建设特别是重大对行政决策工作开展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二是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发了《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两个文件对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操作程序、决策执行与监督以及责任追究均作了详尽的规定,确保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三是细化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量化具体标准和范围,实行目录化管理。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发了《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南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并将《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和《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在县政府部门户网站予以了公示,明确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细化、量化了具体的标准和范围,确保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在制度框架运行。
  (二)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公开。为促进依法决策,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县政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按决策程序启动、决策承办单位调研(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布决策草案,采取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中审议等程序进行。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县政府为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与监督权,对公众参与决策这一法定程序尤为重视。县政府规定,决策承办单位自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形成后。除依法不得公开事项外,均应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应当举行听证会的,决策承办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并形成听证报告作为县政府决策时的参考依据。听证原则上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允许公众旁听。对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决策事项,必须从专家库中聘用3名以上相关专家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2016年,县政府对拟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多次采取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划定畜禽禁养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城区供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价格、洞庭湖区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三垸蓄洪工程安全建设一期工程涉及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华容-南县-安乡输气管道工程南县分输站项目涉及南县浪拔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涉及我县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我县都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操作规程进行,采取自愿报名遴选或者委托基层组织、社会团体推选,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专家或者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选定15-25名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对征集的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进行了详细阐释,并予以了公布,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每项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县法制办均全程参与,并严格依法对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出台后的顺利实施。
  (三)建议法律顾问制度,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建立制度。为规范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制发了《南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县政府应组建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队伍由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3名职业道德良好,专业能力较强律师、2名从事法学研究、教学等领域成就显著的专家组成,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为县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二是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县政府规定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政府合同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均列席相关会议,充分听取专家和律师的法律意见,与县法制办一同拿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16年县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参与县政府合同审查42起,重大行政决策5起。受县政府委托,作为一般代理人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民事诉讼案、行政复议案22起。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
  (一)建立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是制定制度。县法制办制发了《南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培训制度》、《南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这些文件对法律考试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均作了详细规定。县法制办还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上路督查执法部门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情况,未执行的要求执法部门限期改正,并通报县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行为人的行政责任。二是依程序申领、换发和收回执法证件。新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实行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填报《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申领表》,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同意后报县政府法制办,方可办理行政执法证。换证必须由单位出具换证证明。结合年检契机,今年上半年,县法制办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注销并收回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离职、违纪违规执法人员所持执法证件35本,年检结果已在县政府网站予以了公布。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县法制办坚持采取边发证、边建档,将全部执法人员详细的个人信息资料录入到省政府法制办建立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系统。四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换证培训和考试,今年我组织了全县1833人参加了行政执法员资格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指导了各单位的专业知识考试。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我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7+1”项职责,依法定程序有序开展工作。并制定与南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的执法程序制度、执法监督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和评义考核制度以及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完善了执法程序,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领导。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县食安委、县安委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重大领域执法的督促指导,督促县安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对上述领域执法做到有目标、有计划,实行责任到部门到岗位到具体工作人员。8月8日-12日,县政府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述重点领域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二)实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制度。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工作文件精神,今年11月,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法制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工作的有关事项。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是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提升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一是下发了《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二是加强执法案卷评查。2016年9月3日至7日,县法制办组织案卷评查组采取重点抽查、集中评查、现场反馈等方式对县环保局、安监局等17个部门66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严格评查。经评查指出了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三是下发了评查通报。县法制办已将评查结果呈报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及有关领导,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通报指出的问题,对照本单位的执法案卷,全面的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到位。二是按要求参加市政府法制办案卷评查。县法制办严格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分别选送了2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查,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市法制办指出的问题,我办将送评案卷拿回后,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四)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保送了县政府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及执法的相关情况。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查询系统,并下发了关于转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已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文书都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县政府法制办制定下发了《南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定》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一)严格审查,确保文件合法。为确保县政府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县法制办切实加强了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把文件法律关,努力消除法律和政策死角。同时县法制办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文件公布后的15日内,县法制办都及时制作了详细的备案报告报请益阳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以部门名义行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送交我办“三统一”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县政府执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共有14件,县直部门31件。对乡镇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审查,不合法的一律退回原发文乡镇进行修改或撤销,今年,乡镇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39件。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审查文件效力的,县法制办积极受理,依法答复。2016年,县法制办共受理电话咨询文件效力11起,我办均对来电人进行了耐心解释和答复。
  (二)建立系统,确保文件合法。今年年初,县政府法制办就建立南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系统积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取得了领导支持,下拨了经费。我办聘请广州兴隆软件开发公司为我县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南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系统,目前已投入运行。根据本系统显示只有6个月到期的规范性文件,我办及时与起草单位沟通衔接,进行了认真论证评估。对已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2016年,县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宣布生效9件,重新公布42件,并以南政发〔2016〕5号文件下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了公示。
  (三)抓好建设,认真承办案件。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增强行政复议制度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南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指导与协调。二是下发文件,制发了《南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定》、《南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南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南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南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守则》等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在制度框架内运行。三是依法办案。县法制办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定》,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共办行政复议案件21件,维持4件、撤销1件、撤回10件、调解6起。四是履行职责。对县政府当被告的行政诉讼案和民事诉讼案,县政府按照法定期限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严格按照法院诉讼材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出庭应诉。2016年,县政府当被告的行政诉讼案和民事诉讼案共20件,均以胜诉或裁定驳回诉讼结案,没有发生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情况。今年,县政府无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也不存在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问题。
  (四)认真查办,加强专门监督。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年初印发了《南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执行“面对面预算”、监督局全程参与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等要求。根据新《新算法》要求,今年取消了对征收单位的收入指标下达。为确保工作的落实,今年我县全面落实了部门单位预决算批复制度、预算公开制度和“收费清单”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为规范预算执行奠定了基础。全年对县文广局等单位的财政财务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和内部监督检查,今年我县未发现违反部门预算行为、违规举债行为和违反“收支两条线”行为。
  二是加强审计监督。2016年县审计局对单位财政财务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了对国有公共资金、资源的全覆盖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年初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了对专项资金审计;年中又配合市审计机关完成了对县级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是加强行政监察。县委、县政府切实加强了对我县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和相关警示教育,努力打造勤政、务实、廉洁政府。2016年,南县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未发生受到市监察局查处的行政违纪违规案件。
  七、执行信息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建立制度,开展解读。县政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机制,认真开展政策解读。
  (二)公开信息,依法办理。县政务公开办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于重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如群众关心的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公共资源等信息,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做到执法透明公开。县政府公开办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予以答复,无不良影响。
  (三)加强建设,对接数据。我县着力改革行政审批职能,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良好。建立健全了南县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并进行了数据对接。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正常,维护及时,网站栏目能及时、准确更新内容,无滞后信息。

 

南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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