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茅草街大桥交通秩序的通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667460 文号 南政告〔2014〕16号 统一登记号
签署日期 2014-12-10 发文日期 2015-03-16 信息时效期 2019-12-10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667460
文号 南政告〔2014〕16号
统一登记号
签署日期 2014-12-10
发文日期 2015-03-16
信息时效期 2019-12-10
所属机构 南县法制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法制办

NXDR—2014—00024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茅草街大桥交通秩序的通告
南政告〔2014〕16号

 

  为规范茅草街大桥交通秩序,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茅草街大桥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辆在茅草街大桥上乱停乱靠,客运车辆不得在茅草街大桥上下客。
  二、严禁在茅草街大桥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处理;凡妨碍、阻止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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