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XDR—2022—00011
南政发〔2022〕11号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县
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认定南县(旌派)锅盔制作技艺、广利源酱豆子为南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称
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南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称
传统技艺:南县(旌派)锅盔制作技艺、广利源酱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