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72735 | 发布机构 | 南县市监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12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72735 |
|---|---|
| 发布机构 | 南县市监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5-12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6年南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2026年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产品、批次
全年计划抽查南县辖区内159批次工业产品(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以实际抽检的产品、批次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农资产品:计划抽查53批次,其中化肥50批次、农膜3批次;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计划抽查12批次,其中板材2批次、黄沙2批次、钢筋5批次、电线电缆3批次;
3.工业产品:计划抽查64批次,具体包括成品油15批次、烟花爆竹10批次、电动车及配件18批次(含摩托车电动车电瓶3批次、头盔3批次、电动自行车6批次、电动摩托车1批次、电动三轮车5批次)、消防器材3批次、校服及床上用品15批次、车用尿素3批次;
4.洗涤用品:计划抽查10批次,涵盖洗衣粉、皂粉、洗衣膏、液体洗涤剂、工业用净洗剂及其他洗涤辅料等产品;
5.其它产品:计划抽查20批次,其中燃气灶具及配件5批次、液化气8批次、塑料购物袋2批次、儿童玩具5批次。
二、承检机构
本方案确定抽查的产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检。
三、检验依据及检验要求
本方案确定抽查的产品,其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要求、判定原则等要求,凡是现行有效抽查规范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承检机构依据相关产品标准制定抽查实施细则后实施。此次监督抽查由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承检机构完成抽样,由承检机构进行检测。
四、完成时限
本方案下达后,承检机构可立即组织产品抽样,承检机构于2026年10月12日前完成全部抽查计划,但抽查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需在5日内报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标准化股。
五、有关要求
1.抽样人员应主动向被抽查企业出示监督抽查文件和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承检机构不得以监督抽查名义向被检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借监督抽查之机,要求被检企业签订任何名义的委托检验协议。
3.承检机构完成样品检验后,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告知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标准化股,检验报告需及时寄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标准化股,其中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不合格报告一式三份,并由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送达受检企业一份。
4.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承检机构按照抽查规范(抽查实施细则)完成抽样送检工作。对本次抽查中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后处理工作。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处理情况由相关执法办案单位将处理结果于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之日起90天内报送县局产品标准化股。如遇阻碍、拒绝或者不配合依法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5.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将抽检结果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联系人:易武 联系方式:17373765770
附件:
2026年南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docx
2026年南县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2026年南县燃气器具辅助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2026年南县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2026年南县手提式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