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浪拔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浪拔湖镇总体情况、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浪拔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880120;通信地址: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413209。)
一、总体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条例》的要求和浪拔湖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按照《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浪拔湖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推进、协调、处理全镇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章程。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章程,对新接手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工作培训与交接,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章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工作目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布,并积极与县信息公开中心和各村、社区沟通, 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 44 | 32 | 32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54.32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
| (七)总计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热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2020年,我镇将加强重视,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一是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取代,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做到便民、利民。
第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村、社区积极性,广采广纳消息意见,及时并全面的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的统一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积极收集采纳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统一设计了公开栏,对于各项工作责任人、镇域重大项目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公开。通过公开,方便干部、群众掌握我镇工作动态,也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更有利于政府干部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干部服务群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