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452121 | 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23-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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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45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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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23-02-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正文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明山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xia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镇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镇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镇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镇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3、镇政府规范性文件
4、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镇财政预决算报告
6、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7、人事任免
8、镇政府工作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领导成员及分工、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政务服务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
1、受理申请机构
办公地址: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577-2645;189-7536-3838
通讯地址: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邮政编码:413200;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2、提出申请
申请人请填写《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下载电子版。
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政府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政务公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收费标准(待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镇财政所确定。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具体标准如下:
费用项目 |
费用分项 |
收费标准 |
单位 |
备注 |
信息介质及制作费 |
纸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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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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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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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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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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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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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刻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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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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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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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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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盘制作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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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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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检索费 |
信息检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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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小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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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费 |
材料邮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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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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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快递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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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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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传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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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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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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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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