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档案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索引号 50000001/2025-2140875 发布机构 南县 发文日期 2025-12-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50000001/2025-2140875
发布机构 南县
发文日期 2025-12-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档案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南县档案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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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职能信息

1.领导信息

本单位主要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办公室

http://www.nanxian.gov.cn/15221/index.htm

2.机构信息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单位法定职能,以及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办公室

http://www.nanxian.gov.cn/14366/18247/40498/content_1842396.html

3.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的名称及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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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办公室

http://www.nanxian.gov.cn/15223/index.htm

3.规划信息

1.工作总结和计划

本单位年度性工作规划计划和成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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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办公室

http://www.nanxian.gov.cn/15683/index.htm

4.财政信息

1.财政预决算信息

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各级财政部门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依法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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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办公室

http://www.nanxian.gov.cn/14890/36191/36226/36227/index.htm

5.人事信息

1.领导干部任用和人员聘用

本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新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须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第十二条:招聘公告统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也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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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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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外,本单位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全文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28号)第二十一条办理结果公开(一)按照“谁办理、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确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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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办公室

http://www.nanxian.gov.cn/14366/37612/index.htm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外,本单位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28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序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和提案内容向社会公开,适时开展提案办理评议。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28号)第二十一条办理结果公开(一)按照“谁办理、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确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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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办公室

 

8.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1.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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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4月1日之前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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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anxian.gov.cn/14909/40557/content_2027859.html

10.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单位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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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anxian.gov.cn/14909/28058/index.htm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

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服务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八条: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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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anxian.gov.cn/webapp/nanxian/ysqgk/index.jsp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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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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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anxian.gov.cn/14909/27938/42895/index.htm

机构职能信息

领导信息

本单位主要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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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求和结果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意见征集结果。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十二条: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第三十七条: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第九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在本部门网站、本级政府网站或者本地区公开发行的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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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anxian.gov.cn/14368/14477/index.htm

业务事项

社会福利

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7号):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全面公开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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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障儿童相关信息禁止对外公示,其余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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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xxgk/gov1/mzj/se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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