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9654 | 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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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9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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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3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中共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5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5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55号)要求,为高质量实施好今年我县庭院经济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庭院经济项目以村为基本单元,实施项目村须满足“六有”标准:有一定基础(产业基础扎实)、有一定规模(参与农户集中连片)、有特色亮点(产业模式新颖突出)、有互融共促(三产融合、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有发展前景(市场竞争力
强、可持续性高)、能示范引领(可复制推广经验)。
二、项目安排
(一)实施范围。每个乡镇限推荐1-2个行政村(不与以前年度庭院经济试点村重复),每村须有20%以上的农户参与庭院经济项目。
(二)主导产业。从以下两类优势产业中选择:蔬菜种植(特色蔬菜、瓜果等)、家禽养殖(鸡、鸭、鹅等庭院生态养殖)。每村聚焦1个主导产业,推行“三统一分”模式(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
(三)资金安排。全县遴选5个项目村,共安排资金100万元。项目资金按一般农户、脱贫户每户2000元,监测户每户3000元的标准测算到户,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种苗、农资采购及必要的到户类基础设施建设,每村安排项目资金不低于15万元。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根据辖区内各村群众产业发展意愿、基础条件及村级班子建设情况等,组织相关村填写好附表《南县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信息备案表》,于2025年7月1日17:00前将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联系人:李志红,电话:15073785972;邮箱:21513426@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全县各乡镇推荐村进行比选,并报县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遴选5个村作为今年实施项目村,未入选村纳入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库,作为来年或其他项目实施备选村。
中共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