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益南人社许〔2025〕2号)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146912 发布机构 南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9-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146912
发布机构 南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9-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益南人社许〔20252

南县弘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9月8日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9月8日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准予许可的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办理》(湘人社发〔2019〕2号)第八条等规定的条件、标准。

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益阳市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益阳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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