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77675 | 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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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77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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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9〕4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经参保单位申请、经办机构审核,2020年南县第三批有23家参保单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条件,返还总金额113265元。现予以公示,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如下:
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进行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受理部门:南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南县南华北路128号人社机关大楼3楼,电话:5219051)
南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