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南人社许决字〔2020〕2号)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94928 发布机构 南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5-2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94928
发布机构 南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5-2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人社许决字2020〕2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洞庭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施特殊工时(综合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权利,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40号)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考虑你公司的生产特点,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

    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业务员64人(名单附后)。

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开票员、搬运工、仓管、叉车工、车间主任、缝包工、副经理、工艺员、锅炉工、机电工、机修工、膨化工、生产班长、投料工、预混工、制粒工、中控员共91人(名单附后)。

上述岗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时限为一年(即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到期后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申报。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你公司应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写进员工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

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应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1:

业务员:龚文杰等64人;

2:

    开票员:张彩娟等3人;

搬运工:谈发珍等16人;

仓管员:冯维等3人;

叉车工:曹建山等9人;

车间主任:范先明等2人;

缝包工:唐佩云等19人;

副经理:高志超1人;

工艺员:王光明等5人;

锅炉工:杨建武等2人;

机电工:毛助强等2人;

机修工:刘建辉等4人;

膨化工:潘华等4人;

生产班长:周吉1人;

投料工:伍国辉等9人;

预混工:王铁先等3人;

制粒工:张振义等4人;

中控员:叶志强等4人。

          合计:91人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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