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南人社许决字〔2020〕1号)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86246 发布机构 南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5-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86246
发布机构 南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5-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人社许决字2020〕1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部分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权利,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40号)第四条之规定,考虑你公司的生产特点,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

    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包装工35人(1人离职);品管4人;厨师1人;帮厨1人;机电工3人;生产工20人;车间主任4人;仓管员4人,职工总人数共84人(名单附后)。

上述岗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时限为一年(即2020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7日),到期后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申报。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之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你公司应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写进员工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

四、根据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40号)第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工资。

1:

包装工:  崔立军等34人;

2:

品管员:  张勇等4人;

3:    

厨师:    全艳明1人;

       帮厨:    程玉梅1人

4:

机电工:  易中文等3人;

5:  

生产工:  梁光明等20人;

6:

车间主任:曾爱华等4人;

7:

仓管员:   曾友莲等4人;

 

            合计:71人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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