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16:12 信息来源:南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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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5号)文件要求,南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积极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3年我局决算收入为42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39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

  2022年我局决算支出为42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2.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75万元);项目支出104.51万元(含预算安排项目资金和年终追加项目)。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6万元,资本性支出40.46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我局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南财函〔2024〕5号文件要求,具体工作如下:

  1.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局2023年度预决算情况均按要求公示,其数据与财务账务数据总额一致。

  2.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局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建立了涵盖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财、按制度办事的管理模式,对部门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账程序和要求、审批权限及公务卡结算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严格按《内部控制手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细则》、《物品采购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以及《“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4.“三公” 经费控制情况。我局针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将“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指标之内,加强了“三公”经费预算编制,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实际决算支出2.7万元,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

  5.资金管理。各项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6.资产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归总,报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归总,由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处置,办公室负责做好资产核销。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完成月报、年报工作,并建立账册,做到账实相符。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2023年基本支出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本年决算金额

备 注

工资福利支出

253.7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9.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76

资本性支出

40.46

合计

422.73

  2.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本年预算金额

本年决算金额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公务接待费

3

2.7

合计

3

2.7

  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万元,决算金额2.7万元,实际支出2.7万元,实际支出金额是年初预算金额的90%,我局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定开支费用。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的事业发展支出或成本补偿性支出包括:基金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督,医疗救助及医保经办服务资金,落实待遇保障工作经费。

  2023年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基本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评价方案,确定了绩效评价的实施时间。以制度建设主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力保证了各项政策制度和工作的贯彻落实。总体上,各项目标任务均能根据总体工作计划开展,形成了统一领导、目标集中、监督与检查分离、分工明确的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确保资金得到有效监管。根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从预算执行情况、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逐一评分。2023年度我局绩效评分得分为98.3分,自评结论为“优”。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2023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开源节流,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率等均达到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并且积极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达到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的要求,同时为了确保每一分钱都能落到实处,项目基本在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质量达标率达到预期,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较好。

  (二)效率性分析

  1.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目标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4.80%(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贫困人口参保覆盖率达到100%,确保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2.完善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等作了严格的要求,切实加强了住院费用的控制。

  3.通过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4.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协作,建立了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支出建立筛查预警,防患返贫致贫风险。

  (三)效益性分析

  本年预算项目有基金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督,医疗救助及医保经办服务资金,落实待遇保障工作经费,所有项目均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及时率100%。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医疗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4.8%(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贫困人口参保覆盖率100%,实现年初目标。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明确各类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标准,向财政申请落实补助资金,在医保系统做好标识和工作台账,同时保障参保对象待遇和做好管理服务。

  2.强化基金监管,重拳打击欺诈骗保

  2023年组织落实好打击欺诈骗保和基金监督的检查工作,开展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和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8万余份;电视台、LED屏播放宣传视频200余次,出动流动宣传车48车次。组织开展清廉医保、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4次,参加省市飞检、交叉检查3次。全年追回医保基金384.54万元,行政罚款215万元。

  3.优化便民服务,提升医保经办能力

  一是完善县乡村三级经办服务体系。按照统一名称挂牌、统一服务标识、统一事项清单、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规范管理的“六统一”要求,高标准完善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全面实施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落实经办事项操作规范,积极组织经办人员参加市、县两级的培训。组织开展全县医保经办练兵比武活动,参加益阳市医保练兵比武并获得团体一等奖。县医保中心通过全省医疗保障标准化示范窗口单位验收,厂窖镇医疗保障服务站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验收。截至目前,南县乡镇经办服务站点共办理业务21981件,发放医保惠民政策宣传资料43万余份。二是落实便民惠民举措。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行,2023年7月完成对医保大厅的升级改造,科学合理的设置办公区、服务区,增设休息区、母婴室,添置排队叫号机、免费复印设备等便民服务设施,在窗口显著位置标识办事流程和操作指南,摆放医疗保险知识宣传彩页。让群众切身体验优质医保服务。三是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截至目前已实现全县普通门诊异地结算二级以上的9家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43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在南县均可进行省内异地结算,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4.落实医疗救助,助力巩固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全面落实医保惠民政策。有效防范群众因病返贫、致贫,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资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服务全方位。按照民政、残联和乡村振兴局提供的特困、孤儿、事实无人领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人员名册,通过先补后征的方式对其进行资助参保,同时定期对接及时更新人员信息,确保资助参保政策的落地落实。2023年资助参保35890人,资助资金达924.29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在益阳市域范围内可以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在市域外就医的困难群众可通过全县12个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166个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点就近办理医疗救助的追补,实现“就近办、一窗办、家门口办”。2023年住院及门诊救助9894人次,支出947.75万元。

  5.聚力真抓实干,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能力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我局扎实推进医保管理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根据湖南省2023年度医保管理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评价指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持续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深入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局先后15次前往省、市医保局对接相关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固于传统,缺乏科学的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且评价管理方法没有与实际相结合,导致现有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明确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

  2.因为资金预算限制,导致资金有缺口,无法满足每年正常工作资金需求。

  五、有关建议

  1.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创新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方法,设置更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库,为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供指引。

  2.加强与卫健、市监、公安、纪监委等部门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共同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提高决算表中决算数据的准确率。

  4.建议加大财政配套资金的投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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