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18 14:39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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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如下:

南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落实湖南省、益阳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研究拟定南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4、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用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改革。落实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政策。

5、落实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6、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有关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省、市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8、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落实、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落实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执行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并实施。

1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医疗保障局设置4个内设职能股室1 个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待遇保障股、政策法规股、基金监督股。

二级机构是:南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医疗保障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97.7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4.28万元,增长934.24%。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医疗救助资金1302.55万元纳入局机关进行管理,二是医保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0年有完整的预算与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9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6.1万元,占96.76%;其他收入61.57万元,占3.24%

2020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714.17 万元,增长934.18%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医疗救助资金1302.55万元纳入局机关进行管理,二是医保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0年有完整的预算与决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36万元,占38.8%;项目支出1005.44万元,占61.2%

2020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459.41  万元,增长795.79%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医疗救助资金1302.55万元纳入局机关进行管理,二是医保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0年有完整的预算与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6.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3.13万元,增长1100.3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2020年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局机关进行管理,二是医保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0年有完整的预算与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89.83万元,增长973.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主要原因主要原因2020年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局机关进行管理,二是医保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0年有完整的预算与决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4万元,占8%;卫生健康(类)支出1511.4万元,占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6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8.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级晋档、车补标准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人员有新增。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8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决算数小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在下半年才开始由单位自行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他各种社会保障费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8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0年医疗救助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局机关进行管理。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0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财政统一划拨到公积中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36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448.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3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和实际支出均没有安排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3.04万元,支出决算3.04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因为医保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对比数据,无法进行对比。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4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0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没有支出发生,截止2020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4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个、接待人次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持平。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2020年度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医疗保障2020年度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整体支出1642.8万元;项目支出1005.44万元,其中:一级项目 8个,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南县医疗保障门诊统筹工作经费基金监督与管理、城乡医疗保险筹资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及宣传经费、欺诈骗保举报专项资金、政策法规培训、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督、信息化建设和系统维护、医疗救助项目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执行,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通过问卷和电话访谈等方式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高,项目的实施既保障了门诊统筹工作经费基金监督与管理、城乡医疗保险筹资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及宣传经费、欺诈骗保举报专项资金、政策法规培训、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督、信息化建设和系统维护、医疗救助项目的开展又推动了单位行政专项管理工作的有顺进行。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医疗保障局本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注:本单位绩效报告已单独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第五部分    

1南县医疗保障(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表

   南县医疗保障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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