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5年总收入合计67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4.73万元,占99.85%;其他收入10.17万元,占0.15%。
2025年总支出合计677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54万元,占5.5%;项目支出6403.27万元,占94.5%。
上年结转18.73万元,至2025年年末结转结余17.8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如退役安置、优抚抚恤、就业创业、思想教育、信访维稳、帮扶援助等工作。
2、做好军休所和光荣院的管理服务工作。
3、做好烈士陵园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维护工作,在重要节日开展烈士祭扫纪念活动等。
4、做好民生资金的及时发放工作。
5、做好双拥宣传工作:在春节、八一等节日开展双拥宣传及慰问活动,在公共场所和网络媒体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我局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5分,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
2025年年初预算数4727.56万元,全年预算数6774.9万元,全年执行数6775.81万元,执行率100.01%,预算执行控制好。
2、预算管理方面
经费控制率:2025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好,2025年年初预算4727.56万元;全年预算数67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64.73万元、其他资金10.17万元;全年支出数6775.81万元,经费控制率100.01%,经费控制率好。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局部门经费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补充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账程序和要求、审批权限及公务卡结算等。同时严格按《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4、规范资金使用
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5、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
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追加资金。真实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主要反映单位专项经费支出,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总计4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总计40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经费24万元;光荣院照料护理及运转费5万元;军休人员活动及军休所运转费5万元;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及重要节日祭扫活动专项2万元;退役军人褒扬激励经费4万元。
上述支出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参照经费管理和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绩效充分发挥。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5年,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主业,边做好当前工作边谋划长远发展,本着“热情服务、争创一流”工作宗旨,全局系统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
(1)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
一是着力强化政策落实,足额打卡发放各类优待抚恤等民生资金,完成4297名优抚对象年度信息确认,对2名未确认对象暂停待遇,实现动态闭环管理;选送14名优抚对象赴市五医院疗养;为1631名重点优抚对象、65名城镇“两参”人员、159名伤残军人缴纳医保;完成病故军人遗属待遇申报,新增伤残军人6名、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0名。二是重点关注困难群体,积极开展帮扶援助,发放帮扶援助金、零就业家庭援助金、住院医疗援助金、解困金和临时救助金等,为退役军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开展走访慰问烈士家属送温暖活动;四是完成2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社保、医保及生活补助全部落实到位;累计接收2025年退役待安置人员14人,全程做好政策解读、手续办理等服务衔接。全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21人,均完成报到落户;五是搭建完善就业平台。组织技能培训54人次;培育2家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联合县人社局举办7场民营企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平台。六是热情服务接待来信来访。在权益维护方面,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健全“上访变下访”工作机制,全年接待来信来访284批次645人次,办理信访件128件,办结率100%;继续有序推进“两参”人员身份认定,妥善处理国民党抗日牺牲人员追烈信访事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全年未发生涉军群体性事件。七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兵支书”“兵委员”培育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志愿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先锋模范作用。
(2)光荣院照料护理及运转方面:
保障入住光荣院的优抚对象医疗、生活以及光荣院正常运行,包括院内日常维修维护,清洁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切实改善老人居住生活条件,对荣军楼进行维修改造,推进光荣院的提质升级。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卫生安全检查,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全年实现零事故;落实节假日加餐、生日餐制度,开展农副业生产,强化对院内在住人员的精神关怀。
(3)军休人员活动及军休所运转方面:
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从政治上关心和尊重老干部,给每名军休干部订阅了报纸、书刊等;生活上丰富军休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比如多次举办钓鱼活动、气排球活动、门球活动等,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联合县人民医院为军休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并建立完善健康档案。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重要问题。
(4)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及重要节日祭扫等活动方面:
成功申报段德昌烈士陵园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完成两处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每季度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安全检查,精心组织清明、9·30烈士公祭活动;配合省厅完成烈士纪念设施全景VR拍摄及文字核对工作,为4名烈士找到亲属18人,协助3名亲属完成DNA采样寄送。
(5)退役军人褒扬激励方面:
春节、“八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249万元,惠及6200人次;为223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发放奖励金17.45万元,上门为荣立二等功的曾斌、周敏、盛强同志送功臣匾、喜报及奖励金,营造“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拓展社会化拥军路径,持续完善优待目录清单,落实县域内40家企业拥军优惠,为退役军人提供多元化优待服务。夯实基层双拥基础,以南洲镇为示范点推进“一部一站”标准化建设,聘请2026年乡镇退役军人形象监督员26名。
四、存在的问题
各类民生资金项目需要地方配套的过多导致资金缺口较大,同时人员的不足也制约着我单位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在此希望能增加财政资金的安排以及业务人员培训安排。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保证国有资金使用有序到位,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下一步有关的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
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三)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多组织几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