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29 16:27 信息来源:民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为南县民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管理核对信息平台;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为准入条件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评估、取证、信息比对和出具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内设股室3个,无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股、信息核对股、调查统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69.4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6.37万元,下降13.47%,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88万元,占95.53%,其他收入7.58万元,占4.47%;(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收入明细合计与收入总数存在尾数差。)

  2024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6.37万元,下降13.47%,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3万元,占81.81%;项目支出30.83万元,占18.19%(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支出明细合计与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根据2024年度决算编制对于功能科目对应的要求,本单位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中基本支出14.83万元调整至项目支出)。

  2024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6.37万元,下降13.47%,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61.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3.94万元,下降17.33%,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94万元,下降17.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3.25万元,占88.49%;卫生健康支出(类)7.97万元,占4.92%;住房保障支出(类)10.66万元,占6.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1.59万元,支出决算为9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追拨了增人增资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和部分公用经费未使用完,结转至下一年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0.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1%,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说明:根据2024年度决算编制对于功能科目对应的要求,本单位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中基本支出14.83万元调整至项目支出,调整前公用经费为14.9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三公”经费为0,无法计算占比情况)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单位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4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4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占比无。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4年度整体支出169.45万元,项目支出30.83万元(说明:根据2024年度决算编制对于功能科目对应的要求,本单位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中基本支出14.83万元调整至项目支出,调整前项目支出为16万元)。2024年,我单位以强化数字赋能创新为着力点,在数据汇聚共享上攻坚突破,成功对接23个部门31类民生数据。通过优化核对机制与系统能力,为民生保障部门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助力精准救助,其“数字赋能 推进精准救助”工作获评湖南省民政厅2024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人,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9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4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表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