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民政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30 16:25 信息来源:民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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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实施办法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行政区划档案的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法定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5、负责婚姻登记、养老、殡葬服务与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殡葬改革,指导养老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6、负责孤弃儿童保障、收养、救助保护等儿童福利, 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7、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等,负责社会福利彩票的宣传、发行和销售等工作。

  9、指导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民政局设置9个内设机构,8个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老区工作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区划地名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老龄工作股。

  二级机构分别是南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南县殡葬事务中心、南县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南县殡仪馆,南县救助站、南县福利院(南县养老中心)、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民政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3422.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6826.96万元,增长41.14%,主要是因为工作业务需要,增加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42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63.72万元,占80.11%;其他收入4658.29万元,占19.89%。

  2024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6826.96万元,增长41.14%,主要是因为工作业务需要,增加工作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42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45万元,占2.93%;项目支出22735.56万元,占97.07%。

  2024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6826.96万元,增长41.14%,主要是因为工作业务需要,增加工作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8763.7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168.67万元,增长13.07%,主要是因为工作业务需要,增加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1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85.17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津贴提标、社保支出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1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20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130.58万元,占99.44%;卫生健康支出(类)36.29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类)49.10万元,占0.32%。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4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14.9万元,支出决算为47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部分指标直接下达至乡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48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1.56 万元,支出决算为69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部分指标剩余。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部分指标直接下达至乡镇。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84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科目调整,部分指标直接下达至乡镇。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部分指标直接下达至乡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3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指标直接下达至乡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部分指标直接下达至乡镇。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指标直接下达至乡镇。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部分指标直接下达至乡镇。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75万元,支出决算为508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追加预算。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32万元,支出决算为3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9.46万元,支出决算为4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部分指标剩余。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0%,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3.37万元,支出决算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3.37万元,下降15.11%,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单位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7万元。本单位2024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个、接待人次2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7.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3.5万元,增长19.69%,主要是因为工作业务需要,增加经费;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4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3.5万元,增长19.69%,主要是因为工作业务需要,增加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3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需要,增加经费。

  2、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26.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需要,增加经费。

  3、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需要,增加经费。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514.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需要,增加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民政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6.60万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不必要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民政局2024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1.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1.3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民政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4年度整体支出23422万元,项目支出22735.55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南县民政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 98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 97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注: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4年民政局(本级)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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