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基本医疗服务
开展安全有序医疗基本服务;严格执行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承担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健康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实施本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本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对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一) 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11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预防接种室,健教室,妇幼保健室,儿保室,慢性病管理室,精神病管理室,生化室,财务后勤室,爱卫办,党建办及门诊药房。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80.1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18.8万元,下降19.91%,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8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54万元,占54.94%;事业收入396.60万元,占45.06%。
2021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18.8万元,下降19.91%,主要是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至收支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99万元,占98.28%;项目支出15.15万元,占1.72%。
2021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18.8万元,增长下降19.91%,主要是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至收支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83.5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9.51万元,增长14.03%,主要是因为人员晋级、正常薪金上调至人员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94%。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51万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晋级、正常薪金上调至人员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483.5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2%。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年中追加调整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27.84万元,支出决算为38.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年中追加调整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年中追加调整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年中追加调整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年中追加调整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4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0预算数,主要是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疫情影响,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疫情影响,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南县卫生健康局二级机构,非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未单独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随同南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开展及公开。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南县卫生健康局二级机构,非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未单独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随同南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开展及公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1、2021年度南县南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