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29 11:40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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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xx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农业农村局设置15个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发展规划股、科技教育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股。

  事业单位9个:南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南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南县农业技术学校、南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南县种子技术服务与备荒储备中心、南县棉花原种场、南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8533.2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3709.21万元,增长39.3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金额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39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87.61万元,占99.57%;其他收入207.51万元,占0.43%。

  2024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0.万元,增长39.61%,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金额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4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27万元,占4.29%;项目支出46328.54万元,占95.71%。

  2024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3717.88万元,增长39.55%,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金额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8187.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4293.5万元,增长42.17%,主要是因为项目金额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23.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9.24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项目金额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23.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6.15万元,占0.64%;卫生健康支出(类)97.95万元,占0.28%;节能环保支出(类)121.28万元,占0.35%;城乡社区支出(类)3.6万元,占0.01%;农林水支出(类)32951.7万元,占93.8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06.06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类)141.77万元,占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975.49万元,占2.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398.09万元,支出决算为351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1.47%。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5.89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2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7.95万元,支出决算为9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32.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

  年初预算为15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减少该项支出,减少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7.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9.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8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减少该项支出,减少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36.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2.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1.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棉花目标价格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3.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减少该项支出,减少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6.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类)农业农村(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3.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4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5.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该项支出,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8.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62万元, 完成预算的101.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30.62万元, 完成预算的102.0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预算数跟上年相比减少了10万元,但相对接待工作并未减少。

  与上年相比减少9.21万元,下降23.31%, 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2万元,占85.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单位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万元,主要是是车辆保险支出、维修支出、租车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2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62万元。本单位2024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19个、接待人次158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63.6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14.26万元,增长26366%,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63.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14.26万元,增长26366%,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62.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资金是由省市财政拨付下来,没有在本级预算中体现。

  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资金是由省市财政拨付下来,没有在本级预算中体现。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3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资金是由省市财政拨付下来,没有在本级预算中体现。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开支会议费0.15万元, 用于召开创建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工作研讨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37人,内容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开支培训费121.29万元,用于开展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31人,内容为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用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140人,内容为提升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科技服务下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4年度整体支出13398.09万元,项目支出151.05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南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100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

  24年决算公开南县农业农村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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