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08 08:19 信息来源:水利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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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南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域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6.负责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农村机电排灌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有关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3.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全县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3)必要时,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对此进行监督实施。

二、人员情况

南县水利局现有人员502人。其中:在职172人,退休251人,分流44人,临时4人,遗属31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水利局内设股室8个,所属事业单位5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安监股、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河道湖泊股、财务股、人事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南县三仙湖水库管理所、南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南县南茅运河管理所、南县育新电排站南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其中南县南茅运河管理所、南县三仙湖水库管理所为独立副科级单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南县水利局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南县水利局2023 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有:

1.南县水利局本级

2.南县三仙湖水库管理所

3.南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

4.南县南茅运河管理所

5.南县育新电排站

6.南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南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农林水支出。南县水利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额3547.42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南县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3547.42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3547.42 万元,占比100%

2023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93.47万元,增长2.71%,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南县水利局2023年支出预算354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76万元,占96.94%;项目支出108.66万元,占3.06%

2023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93.47万元,增长2.71%主要是退休人员人数增加,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南县水利局2023年支出部门预算3547.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6.45万元,占52.90%;商品服务支出316.86万元(基本支出214.86万元,项目支出102.00万元),占8.93%;对个人家庭的补助1347.45万元,占37.98%;其他支出6.66万元,占0.19%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南县水利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3547.42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3547.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7.4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540.7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66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3547.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万元,占比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9.33万元,占比46.78%;卫生健康支出97.00万元,占比2.73%;住房保障支出140.58万元,占比3.96%;农林水1643.85万元,占比46.34%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7.4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0.13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根据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及防汛抗旱具体工作的需要,适当增加了相关人员;同时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及相关福利随即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9.33万元,占46.78%;卫生健康支出97.00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140.58万元,占3.96%;农林水1643.85万元,占比46.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66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无法计算增长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0.5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8.55万元,增长18.59%。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0.68%。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6.0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1.67%。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减少。

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7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2.00%。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7.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0.21万元,下降17.24%。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减少,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纳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0.5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0.64%。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减少。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8.0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21万元,下降0.68%。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8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5.20万元,下降34.03%。主要是该项工程支出本年减少。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3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3.9万元,占基本支出93.75%,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1.65万元,增长5.28%。主要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4.86万元,占基本支出6.25%,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5.18万元,下降6.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水利局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与相比减少9.40万元,下降27.17%,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专项资金预算108.6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维护费专项捞草费专项、水土保持评审工作经费专项、水文局专项、非税征收收入应列税金专项,

其中:工程维护费专项60万元,主要用于局直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等方面;捞草费专项29.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三仙湖水库、南茅运河(含育新电排渠)保洁工作经费等方面;水土保持评审工作经费专项8.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评审工作专家评审经费等方面;水文局专项5.00万元,主要用于水文勘测等方面;非税征收收入应列税金专项6.66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收应付税金等方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南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8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5.18万元,下降6.60%。主要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南县水利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4.8万元,拟开展水利工程相关培训,参加人数132人,内容为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培训;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南县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已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已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3547.4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的一级项目5个,部门已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108.6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3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政府用于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支出,包括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公共住房补贴支出等。

10.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4.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15.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6.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0.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1.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2.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3.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2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25.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6.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27.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8.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9.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0.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31.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4.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5.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3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南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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