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xx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拟定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负责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调度和管理;负责编制报送征拆项目的费用概预算方案。
3、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协调工作;负责研究拟定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集体土地上项目现状调查和登记;组织审核认定房屋面积的合法性和住房货币安置补助人口。
5、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国有土地上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和认定;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设置6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征地拆迁股、房屋征收股、安置补偿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28.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6.11万元,增长47.62%,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于2022年3月成立,2022年决算数据非全年完整数据,所以2023年收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91万元,占100%。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1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于2022年3月成立,2022年决算数据非全年完整数据,所以2023年收入增长幅度较大。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1万元,占75.2%,项目支出81.3万元,占比24.8%。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05.6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于2022年3月成立,2022年决算数据非全年完整数据,所以2023年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28.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6.11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于2022年3月成立,2022年决算数据非全年完整数据,所以2023年收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6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2年3月成立,2022年决算数据非全年完整数据,所以2023年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7.14万元,占4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30万元,占10.4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31.83万元,占40.14%,住房保障支出(类)15.13万元,占4.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9.99万元,支出决算为328.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工作要求进行了相关预算调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71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
由财政统一拨付,调减了相关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调整。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专项预算。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专项预算。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专项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下降0%,主要是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下降0%,主要是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支出决算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0.2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本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个、接待人次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年度整体支出328.4万元,项目支出80.3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人,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8.7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7.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