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6-04-15 09:41 信息来源:南县供销社 作者:财务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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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6年度)
部门(单位)职责 年度履职目标
部门单位名称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部门(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会议和上级财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过好“紧日子”为主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深化供销改革,协助建设高质量发展基层社,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2.维护全系统稳定工作,不出现赴省上京事件。 
3.为留守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留守人员正常的待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类型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解释 评/扣分标准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升级基层社数 3 改造升级基层供销社数≥3 不少于3个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0 % 基层社验收合格率≥90% ≥9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缴纳企业改制人员医保和社保 定性 及时缴纳企业改制人员医保和社保 及时缴纳企业改制人员医保和社保 及时缴纳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合作社农民增产增收 定性 促进 促进合作社农民增产增收 促进合作社农民增产增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社满意度 95 % 基层社满意度≥95%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节约资金,不超过预算的115% 115 % 节约资金,不超过预算的115%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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