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2 08:27 信息来源: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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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实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财绩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本中心现有在职人员79人,离退休人员 116人。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中心总编制为 99 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9名。

单位主要职责:1、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和中期计划;拟定城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申报改造计划并负责实施。2、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储备、分配和维护维修等后续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县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租赁、维护改造工作。

3、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管理和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和发放等工作。4、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发布,公共租赁房对象档案建立、管理和查阅工作。5、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租金的收取、存储、使用等工作。6、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7、负责全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产籍管理。8、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县行政区域内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9、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整体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总支出为187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00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63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3万元。

(三)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情况

1. 加强内部控制。我单位历来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20年我们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并一支笔签批财务单据。履行“一单五签”的程序。

2. 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一事一公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费用严格履行“一单五签”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34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343.59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1343.59万元中,基本支出1273.69万元,占94.80%,项目支出69.9万元,占5.2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

(二)2020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 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总收入140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29万元,占67.34%。

2.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总支出187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00万元,占总支出比例58.24%。

基本支出961.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3.2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65.90%;商品和服务支出279.59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29.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3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5.01%。

(三)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0年度本单位人员经费681.4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70.91%、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公用经费支出279.59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29.09%。本年度基本支出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四)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金额为18.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4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8.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加下降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8.90万元,主要接待上级检查人员用餐,完成预算的102.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0元,比上年减0元,下降0%。完成预算的0%。

三、县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2020年度项目预算收入69.9万元,预算支出69.9万元。

2020年度项目决算支出133.60万元,超预算63.70万元。主要原因: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的费用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们对单位公共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实行使用、保管签字登记制度。对单位固定资产统一采购、多人经办,每月月初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制订采购计划,实行多人经办、“货比三家”,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手续。年底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处理。对取得的资产实物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较好得5分。绩效目标设定符合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绩效指标明确,细化到各部门并与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5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79人/编制99人*100%=79.80%,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下降,得5分;重点支出安排率大于1得5分。

3.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得19分。

(1)预算完成率=1405.31/1343.59*100%=104.59%,预算完成率基本完成得4分。

(2)预算调整率:本年预算未调整得2分。

(3)支付进度率:本部门完全按季度支付得2分。

(4)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控制率=(1211.62-1613.11)/1613.11=-24.89%,低于15%,得4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279.59/279.59=100%,得2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18.90/18.45=102.44%,得1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没有政府采购,得4分。

3. 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得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会计和出纳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各种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使用完全按照各种制度执行,得1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4.资产管理较好,各种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安全,没有出现亏损情况,利用率较高,基本没有出现闲置情况,得5分。

5.职责履行完成情况较好得29分。

(1)实际完成率:2020年度评为县良好单位,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的绩效考核,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都是优秀单位,得8分。

(2)完成及时率:本中心的工作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圆满完成得4分。

(3)质量达标率:2020年度我中心的基本工作圆满完成,被评为良好单位,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工作被评为优秀单位,质量达标率100%得8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立项争资超标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争资任务,并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办结率90%得9分。

6、履职效益很好,各种效益指标达到标准,符合民生要求,民生问题得到解决,得20分。

(1)经济效益得5分:我中心履行职责,通过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带动项目建设,带来直接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得5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带来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得5分:我中心的重点工程度按照环保的要求施工。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秀。

六、 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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