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25 15:20 信息来源:南县住建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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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人,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

2、负责全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供水供气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以下简称“两供一治”)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3、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督促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拟定全县建筑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5、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消防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含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6、负责建筑工程规范、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规范、标准、定额和相关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工法、定额。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调查建筑材料价格参考信息。

7、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联合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

9、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城乡建设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

10、负责全县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的职称考试、技能鉴定、岗位培训和考试;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11、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审核、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12、指导协调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措施、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1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14、负责全县燃气市场规划、建设、经营的安全监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设置10内设机构9个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质量安全股)、燃气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

二级机构分别是: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县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站、县建设工程管理站(县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县城建档案馆、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县白蚁防治所县、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德昌公园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14538.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231.54万元,增长28.58%,主要是因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53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3.97万元,占83.32%;其他收入2424.77万元,占16.68%。

2024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251.69万元,增长28.81%,主要是因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53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7.65万元,占24.75%;项目支出10939.44万元,占75.25%

2024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229.89万元,增长28.56%,主要是因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12113.97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048.97万元,增长50.20%,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拨款导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1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12.96元,增长46.77%主要原因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10.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0.11万元,占0.93%卫生健康支出(类)39.16万元,占0.37%节能环保支出(类)2981.11万元,占27.83%城乡社区支出(类)6662.95万元,占62.21%住房保障支出(类)927.20万元,占8.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2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68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78.33元,支出决算为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1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9.16万元,支出决算为39.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1.11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75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1%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7.57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15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按工作要求进行了相关预算调剂。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00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0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0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93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57.27万元,支出决算为5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财政拨款基本支117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1.47万元,占基本支出69.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

公用经费353.06万元,占基本支出30.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的38.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支出决算0万(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8.00万元,支出决算3.10万元,完成预算的38.7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3.39万元,下降52.23%,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0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0万元,单位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0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0万元。本单位2024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个、接待人次2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6.01万元,增长82.88%,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新增了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拨款导致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0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6.01万元,增长82.88%,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新增了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拨款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08.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87.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为47.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为5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467.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0.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为52.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相关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5.04万元。增长78.2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总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9.90万元,用于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79人,内容为乡村建设工匠业务知识;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7.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8.7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5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4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4年度整体支出14537.09万元,项目支出10939.44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7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第五部分   附件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年部门决算表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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