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01 15:42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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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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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

2、负责全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供水供气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以下简称“两供一治”)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3、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督促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拟定全县建筑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5、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消防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含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6、负责建筑工程规范、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规范、标准、定额和相关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工法、定额。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调查建筑材料价格参考信息。

7、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联合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科技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9、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城乡建设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全县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的职称考试、技能鉴定、岗位培训和考试;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11、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审核、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12、指导协调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措施、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1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14、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5、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的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16、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讯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讯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17、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和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等审批。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培训。

19、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置11个内设机构和10个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质量安全股)、人防指挥通信与应急救援股、人防工程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

二级机构分别是: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县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站、县建设工程管理站(县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县城建档案馆、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县白蚁防治所县、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德昌公园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包括: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一个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名单如下:南县德昌公园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1747.4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256.22万元,下降38.18%,主要是因为2021年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管网配套资金的投入较2020少导致收入、支出总计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5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2.52万元,占96.97%;其他收入296万元,占3.03%。

2021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8034.73万元,下降45.16%,主要是因为2021年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管网配套资金的投入较2020少导致收入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44.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92万元,占12.23%;项目支出10132.47万元,占87.77%。

2021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5624.77万元,下降32.76%,主要是因为2021年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管网配套资金的投入较2020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1401.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035.3万元,下降38.16%,主要是因为2021年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管网配套资金的投入较2020少导致收支总计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2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73%。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20.97万元,下降37.12%,主要原因是2021年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管网配套资金的投入较2020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2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7万元,占1.04%;国防支出95万元,占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39万元,占2.16%;卫生健康支出51.67万元,占0.92%;节能环保支出913.72万元,占16.24%;城乡社区支出3388.52万元,占60.24%;住房保障支出996.8万元,占17.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6.49万元,支出决算为562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2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追加了特困企业慰问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奖预算。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追加了人民防空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29.2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由财政局直接拨入社保所。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由财政统一拨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0.67万元,支出决算为5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3.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水体专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9.2万元,支出决算为7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疫情防治开支等导致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14.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9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施工图审查服务经费和污水处理经费预算。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德昌公园提质改造预算和收到非税返还资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德昌公园外包服务预算。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上级专项污水治理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3.8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财政统一划拨到公积中心。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危房改造专项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有尾数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 完成预算的40.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预算11.4万元,支出决算0.5万元,完成预算的4.39%,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本年没有购车预算安排,也没有发生实际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1.4万元,支出决算0.5万元,完成预算的4.3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比预算减少。

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66.67%,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11.4万元,支出决算8.85万元,完成预算的77.6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按计划开展。

与上年相比减少1.83万元,下降17.13%, 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5万元,占94.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本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5万元,主要是油费及过路过桥费支出,截止2021 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5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5个、接待人次8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7.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3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29.03万元,下降59.46%,主要是因为2021年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管网配套资金的投入较2020少所致;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75.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29.95万元,下降25.05%,主要是因为2021年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管网配套资金的投入较2020少导致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707.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属于追加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832.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属于追加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6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属于追加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23.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支出属于年初结转资金。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5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属于本年追加预算。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决算为30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有结转资金和本年追加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75万元。比上年数增加155.67万元。增长180.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疫情防控等原因。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86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在职人员参加省市全域旅游培训和参加党校培训,参加培训的人数4人,内容为群众文化旅游管理和在党校参加青干班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3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由于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占比。由于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占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人防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2021年度整体支出11207.07万元(住建局本级),项目支出9937.17万元(住建局本级),形成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我单位切实履行参谋辅政、 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3.9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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