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专项资金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1、依法管理、净化和繁荣全县文化市场;
2、依法管理好全县新闻出版市场;
3、依法清理、整顿全县版权市场,适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4、依法管理全县文物、演出、音像制品、娱乐和互联网市场,维护合法的文化经营;
5、依法管理好全县旅游市场;
6、依法打击破坏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7、 依法管理全县体育事业发展和执法工作。
二、人员情况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人员20人,其中在职11人,退休9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股室6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大队长室、一中队室、二中队室、财务室、文印档案室、案件讨论室。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二级单位,故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预算总额140.6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140.67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140.67万元,占比100 %。
2024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59.71万元,下降29.8%,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预算分离出去。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14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7万元,占88.63%;项目支出16万元,占11.37%。
2024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59.71万元,下降29.8%,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预算分离出去。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部门预算140.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45万元,占70.7%;商品服务支出39.2万元(基本支出23.2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占27.87%;对个人家庭的补助2.02万元,占1.4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67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140.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6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5.6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140.67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03万元,占8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5.4万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8.05万元,占5.7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4.67万元,下降36.76%,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预算分离出去。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6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03万元,占8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5.4万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8.05万元,占5.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99.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34万元,下降14.9%。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本年单列出去。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万元,新增项目增长率无法计算。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本年单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6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预算分离出去。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0.7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是单位养老支出计算基数没变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17.29%。主要是单位其他社会保障预算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5.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是单位医疗支出预算计算基数无变化。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8.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算计算基数无变化。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46万元,占基本支出81.39%,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7.94万元,下降36.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2万元,占基本支出18.6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10.61%。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接待费支出等。具体包括: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是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是我单位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万元,下降60%,主要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专项资金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1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扫黄打非工作经费等专项。
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专项14.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扫黄打非工作经费专项1.6万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工作等方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10.61%。主要是补足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已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140.6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部门已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1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