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设施建设,制定相关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红色旅游。
3.统筹规划全县文旅广体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4.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5.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7.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8个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综合文化股、体育管理股、全域旅游推进股、财务计划股、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广播电视管理股。
二级机构分别是: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南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南县文化馆、南县图书馆、南县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南县文物保护中心、南县博物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及5个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名单如下:
1、南县图书馆
2、南县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
3、南县文物保护中心
4、南县博物馆
5、南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549.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2.35万元,增长1.29%,主要是因为文体活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4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0.18万元,占94.61%;其他收入137.42万元,占5.39%。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收入总数存在尾数差。
2024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2.46万元,增长1.29%,主要是因为文体活动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4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24万元,占32.61%;项目支出1717.84万元,占67.39%。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2024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3.82万元,增长1.34%,主要是因为文体活动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411.6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15.51万元,增长9.81%,主要是因为文体活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 支出214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0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4.86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文体活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1.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9万元,占0.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6.8万元,占94.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1.56万元,占2.87%;卫生健康支出(类)20.47万元,占0.96%;住房保障支出(类)30.18万元,占1.41%。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1.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4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赛事赞助经费返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游客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5.03万元,支出决算为71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目下达错误。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科目下达为行政运行。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追加益阳市春节联欢晚会展演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1.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文旅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和县拨文旅专项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厂窖遗址安防项目工程款。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追加备战省运会经费。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应急广播建设资金。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和旅游产业发展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追加三等功人员奖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93万元,支出决算为4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追加鼓之韵社保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0.47万元,支出决算为2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18万元,支出决算为3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8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3.73万元,支出决算3.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1.23万元,下降24.8%, 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3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3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3万元。本单位2024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个、接待人次2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6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12万元,增长18.51%,主要是因为体育彩票基金收入增加;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9.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12万元,增长18.51%,主要是因为体育彩票基金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69.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拨体彩公益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7.21万元。增长455.0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指标下到行政运行科目,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幅过大。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3.07万元,主要用于考察学习培训和红色宣讲员培训,参加培训的人数17人,内容为考察学习场馆建设运行模式,红色宣讲员仪表仪态、讲解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系统培训;举办了2024湖南南县罗文花海马拉松赛,本次活动于3月17日举办,由湖南省体育局指导,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南县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田径协会作为技术认证单位,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南县总工会共同承办,共使用资金152万元。活动以“三湘四水,相约罗文”为主题,设置男子、女子马拉松,男子、女子半程马拉松,以及欢乐跑三个项目,吸引来自湖南、湖北、广东等20个省份的4500余名运动爱好者共赴万亩花海,畅享春日里的运动之美;举办了2024年中国舟钓(路亚)公开赛—湖南南县站,本次活动属于国家级二类积分品牌赛事,于8月23日在南县琴湖公园举办,由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南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共使用资金93万元。赛事项目为无动力艇路亚钓指定目标鱼长度赛,赛事吸引来自全国各地近百名选手参赛,南县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南县琴湖垂钓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和场地,已经连续3年成功举办中国舟钓(路亚)公开赛分站赛,开辟了以赛事聚人气、以赛事提消费、以赛事促发展的新路径;举办了湖南省第九届“公仆杯”乒乓球赛。本次比赛于2024年5月22日至26日举办,由湖南省体育局主办,南县人民政府和湖南体育产业集团联合承办,共使用资金79.6万元。本次比赛共吸引了来自全省公务系统的47支参赛队伍、500余名选手参与角逐,参赛人数创历年新高,也是南县近年来承接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乒乓球赛事,彰显了南县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事业的长足发展,赛事的成功举办,也将进一步推动乒乓球运动在全省的普及与发展,引导和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为倡导全民健身、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8.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支出总数存在尾数。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8.1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4年度整体支出2549.07万元,项目支出1717.84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人,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0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 98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 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