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设施建设,制定相关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红色旅游。
(三)统筹规划全县文旅广体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五)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七)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二、人员情况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现有人员98人。其中:在职39人,退休59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股室7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综合文化股、体育管理股、全域旅游推进股、财务计划股、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广播电视管理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4年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编制,纳入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有:
南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南县图书馆(二级单位)、南县文物保护中心(二级单位)、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二级单位)、南县博物馆(二级单位)、南县鼓之韵演艺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额1131.58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1131.58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1001.98万元,占比88.55 %;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29.6 万元,占比11.45 %。
2024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97.24万元,下降14.84%,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和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会保险中心进行预算。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113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97万元,占39.76%;项目支出681.61万元,占60.24%。
2024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97.24万元,下降14.84%,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和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会保险中心进行预算。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1131.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0.44万元,占39.81%;商品服务支出672.92万元(基本支出70.92万元,项目支出602万元),占59.47%;对个人家庭的补助8.21万元,占0.72%。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1.58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1131.5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1.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31.5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1131.58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7.03万元,占比90.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1万元,占比4.76%;卫生健康支出20.47万元,占比1.81%;住房保障支出30.18万元,占比2.67%。
说明: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导致明细合计与总数有尾数差。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1.5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97.24万元,下降14.84%,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会保险中心进行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7.03万元,占90.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1万元,占4.76%;卫生健康支出20.47万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30.18万元,占2.67%。
说明: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导致明细合计与总数有尾数差。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425.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58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6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36.51%。主要上级民生资金专项在本级进行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7.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09.23万元,下降97.76%。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会保险中心进行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9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34万元,下降7.54%。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24.32%。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7.5%。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0.18 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7.62%。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04万元,占基本支出84.24%,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42.52万元,下降53.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0.92万元,占基本支出15.76%,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7.03%。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说明: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导致明细合计与总数有尾数差。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专项资金预算681.6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其他补助支出专项,保基本民生专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专项,博物馆经费专项,厂窖纪念馆经费专项,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少年体校建设和学生培养专项,图书馆购书及少儿读书活动专项,文保中心文物保护专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经费专项,文旅广体管理专项。
其中:其他补助支出专项79.61万元,主要用于剧院改制人员工资及社保、剧团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等方面;保基本民生专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专项129.6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的免费开放等方面;博物馆经费专项4万元,主要用于对外开放与文物临时展览等方面;厂窖纪念馆经费专项88万元,主要用于纪念馆服务外包等方面;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260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服务;少年体校建设和学生培养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少年体校建设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图书馆购书及少儿读书活动专项15.2万元,主要用于购书与开展少儿读书活动等方面;文保中心文物保护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文物库房等方面;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经费专项9.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与安全生产等方面;文旅广体管理专项37.6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公共文化体系与发展全域旅游等方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9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7.03%。主要是补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已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已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1131.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的一级项目10个,部门已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681.6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4年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