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电费及维护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05 09:25 信息来源: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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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受南县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3年7月3日-7月7日对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电费及维护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出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

  (1)项目的实施依据:根据南财教(2022)9号指标文件及南财编审函〔2021〕62号文《南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特定类项目说明”中批准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电费15万元。

  (2)涉及范围:南县融媒体中心三块显示屏(三块显示屏各对应一个电表,电表户号分别为1555409498/1557327871/1555409472)。

  (3)用途及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支付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2022年度电费及维护费。

  绩效目标:三块显示屏能按照时间表、任务书正常运作。

  2、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本年项目目标、计划未作调整,项目进展顺利。

  (2)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①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电费及维护项目预算15.00万元,全部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2022年度专项资金15.00万元已全部审批入库,主要用于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电费及维护。

  ②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南县融媒体中心三块显示屏运作正常,每天按时播放

  其中:南州广场6:50-9:00  11:00-13:15  17:00-22:00

  宝塔湖广场6:50-9:15  11:00-13:15  17:00-22:00

  公园西广场6:50-9:00  11:00-13:15  17:00-22:00

  全年累计播放3000多条新闻及各类政策宣传,维持画面清晰、内容丰富、时效及时。

  3、资金使用情况

  收到财政拨付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电费及维护项目资金15.00万元并已全部投入使用,完成额占已拨付资金的100.00%,占预算总额的100.00%。其中:

  (1)支付电费总计9.93万元,用于:

  电表号1555409498,2022年电费2.99万元;

  电表号1555409472,2022年电费2.16万元;

  电表号1557327871,2022年电费4.67万元、2023年1月电费0.11万元;

  (2)支付显示屏维护费总计4.08万元。其中:日常维护费0.80万元、购买显示屏配件3.28万元。

  (3)工资支出0.99万元

  以上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

  4、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存在专项资金使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现象,会计核算科目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

  5、资金效益情况

  项目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计划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丰富了全县人民的娱乐生活,增加了宣传途径,民众多途径了解新闻及政策,特别是对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发声,将政府的最新疫情防控指令、工作部署、疾病预防知识第一时间传导至千家万户。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经评价小组评定,2022年度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电脑及维护项目在项目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制度,成立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组织管理规范;但在立项方面,绩效目标未细化,手续不够完备;在资金使用方面,不够规范。

  根据《2022年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电费及维护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综合评分为87.00分,评定等次为“良好”(详见附件)。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

  1、南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屏的日常维护项目均未做日常登记管理,建议做设备维修养护记录表,设备维修养护记录表的记录可以追踪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历史,及时维修保养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设备的稳定运行状态,维护设备的价值,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

  2、资金使用未按指标用途使用,个别支付凭证原始依据不合规。如:

  2022年记账凭证0050号,支付2022年12月工资9,930.00元,但项目使用范围列示为支付2022年度显示屏的电费及维护费。

  2022年记账凭证0058号,2023年1月5日支付属于融媒体中心食堂电表1500930491电费1,000.00元,且付款单据为预收电费收据,但项目使用范围列示为支付2022年度显示屏的电费及维护费。

  3、资金审批流程不规范及资料不完善

  2022年5月记账0010号凭证购买显示屏配件一批金额32,830.00元,无购置申请审批单、无进出库手续,替换配件未回收,未执行单位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四、意见与建议

  1、申报专项补助资金要加强前期分析调查工作,科学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还应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等效果指标。指标应尽可能量化,具有可实现性。

  2、对于延续的项目,建议在年度预算计划时对上年度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评价后,也应同时下达项目立项申报时的考核指标或调整考核指标,避免目标脱离实际需求,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建议加强项目专项资金实施管理,严格规范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

  (南县融媒体中心)绩效评价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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