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26 15:07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2.维护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实施公路巡逻,维护道路治安;

4.对机动车辆牌证审核、驾驶人管理;

5.对交通违法驾驶人处罚;

6.对交通事故施救、电话报警和求助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置14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指导中队、执法监督中队、科技设施中队、车辆管理所、考试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交通巡逻中队、治超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度收入、支出总计2270.98,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44.05万元,下降31.49%,主要是因为上年有原交警队老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收支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9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7.21万元,占97.22%其他收入61.16万元,占2.78%

2024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041.41万元,下降32.14%,主要是因为上年有原交警队老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收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2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67万元,占75.16%;项目支出551.92万元,占24.84%2024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020.84万元,下降31.48%,主要是因为上年原交警队老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收支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2137.21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976.07万元,下降31.35%,主要是因上年原交警队老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度财政拨款支出213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6.07元,下降31.35%主要原因是上年原交警队老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税金的收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度财政拨款支出213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03.32万元,占28.23%公共安全支出(类)1341.94万元,占62.79%教育支出(类)2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8.88万元,占4.16%卫生健康支出(类)40.1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类)60.98万元,占2.85%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3.32万元,支出决算为60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相关支出类款项进行了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4.03万元,支出决算为83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相关支出类款项进行了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相关支出类款项进行了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相关支出类款项进行了调整。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207.56 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相关支出类款项进行了调整。

   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相关支出类款项进行了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19元,支出决算为8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69万元,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9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0.1万元,支出决算为40.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0.15万元,支出决算为6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财政拨款基本支1628.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4万元,支出决算为40.66万元, 完成预算的9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9.4元,支出决算38.66元,完成预算的98.1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9.4元,支出决算38.66元,完成预算的98.1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

与上年相比减少0.66元,下降1.68%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  完成预算的66.6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66万元,占9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4.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支出决算38.6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_截止2024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8.6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4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本单位2024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个、接待人次1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166.48万元。下降40.34%,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开支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0.12万元,用于开展学校、社会驾驶人员等的道路安全知识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50人,内容为道路安全知识培训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1.3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1.4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1%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0_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4年度整体支出2270.98万元,项目支出196.6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 年,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 94.5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7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