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6:13 信息来源:南县巡察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对2023年度巡察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6月,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成立,正科级,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2017年10月,县委设立巡察组2个,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县委巡察办、组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大楼,现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绩效评价的项目共2个,项目支出预算计划55万元,其中:1、巡察专项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县委常规巡察工作。2、村社区巡察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巡察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巡察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巡察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专项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成效。

  (二)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共计5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2.22万元,资金到位率149.49%。

  (三)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2023完成实际支出项目资金80.88万元,支出率为98.37%。全部用于巡察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巡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我单位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绩效评价选用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合计82.22万元,2023年12月全部拨付到位,2023年我单位开展了三轮常规巡察和一轮“三湘护农”专项巡察,覆盖11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和77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共发现问题1399个,推动立行立改94个,问题线索110件。

  支出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巡察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形成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项目按照绩效目标的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根据对项目自检自评,结合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逐项打分,总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县委巡察机构坚决履行职能职责,绩效明显,有效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和自我评估,我单位专项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是仍然存在专项经费实际使用不精细的地方。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五、有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