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15:31 信息来源: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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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位整体情况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南县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和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行使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职能。综合协调管理范围内水务、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3)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发展计划、规划,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功能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区规划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设置项目标志标牌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4)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救护和处理送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修复建设项目的策划及获准后的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展示,向社会公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地理地图和界线。

(6)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日常巡查管护,

(7)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合理利用工作,规范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旅游秩序,组织开展观光旅游。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内设职能股室 5个,包含综合股、资源保护股、宣传教育股、舵杆洲管理站、天星洲管理站。有在职人员 18 人。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局总编制为 24 个,其中全额事业编 24个。

二、 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总支出138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4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2万元,设备购置68.75万元。

1、无公款出国(境)费用。没有以招商、考察为由的出国(境)旅游,没有公款支付应有个人承担的差旅费用。

2、机关财务管理。2020年机关办公费3.95万元,差旅费5.68万元,公务接待费9.41万元。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相关制度规定,未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加班补助、奖金等其他补助。2020年在财政账务检查期间发现的部分招待发票未附接待函和未注明陪同人员以及部分差旅费未附差旅审批涵的3三处不规范,已及时进行整改,严格履行公务接待及差旅报销的相关制度,控制相关预算。

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县级专项资金1008.26 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5万元,勘界立桩维护费10万元,行政执法10万元,科研监测22万元,巡护装备5万元,生态保护科教12万元,湿地及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20万元,争资立项8万元,网络专线8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89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占总额74.25%,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执行及时有效,较好的实现了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坚决执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转账核算,专项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四、不足和建议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去南县管理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质量有待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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