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湘财苑绩评字[2023]1-016号

发布时间:2023-11-30 10:11 信息来源:南县市监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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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湘财苑绩评字[2023]1-016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部分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3〕29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的委托,我所成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7月至8月对2022年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隶属于南县人民政府的一级预算部门,由原南县工商、质监、食药监、食安委、四家单位正式在二〇一六年合并的一个新行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和监督以及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等工作。内设办公室、法规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21个股室,5个公益一级事业单位,下设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担负全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局现有在职人员224人,离退休人员134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为提高群众维权意识,打击违法违规企业,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场监督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南县2022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方案,自2022年1月—2022年12月在全县开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击传销工作、虚假广告整治等工作。2022年市场监管经费主要用于:1.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2.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虚假广告整治扎实有效;4.大力加强法治建设;5.公平竞争审查得以加强;6.价费检查工作井然有序;7.网络市场监管不断改善;8.开展打击传销工作;9.综合执法取得实效;1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监管能力;11.认真做好宣传应急工作。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市场监督项目,提高了群众维权意识,打击了违法违规企业,提升了市场监管能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全县市场主体净增3610户,完成“个转企”40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抽查项目47项,抽取检查人员585人次,检查对象1305户;已入驻南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的企业175家,检验检测机构6家,登录并上传检验设备的企业87家;查办公用事业领域价格违法案件5起,不正当竞争领域案件9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3起,移送案件或案件线索34起,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行政纠纷案件5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完成检查率和结果公示率均为100%;对324户立案查处的市场主体进行预警和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1091件;积极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培养创建并网上公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门店)100家;建立并完善国家稻虾生态产业标准化体系,收集国家标准117项,行业标准82项,编制了地方标准6项,团体标准8项,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80项。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活力,构建了安全监管机制,带动了招商引资,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度“市场监督经费”项目县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68万元,县财政实际拨款资金16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现场评价日2023年7月13日,2022年度“市场监督经费项目实际使用168.0439万元,无结余,预算执行率100.03%。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南县财政局审批后,下达指标支付令,计入财政预算支付系统。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资金需要,在预算支付系统内向南县财政局申报计划,注明资金的使用用途和金额,经南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南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费用报销程序基本合规,相关手续较完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市场监督监管工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2年度市场监督工作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等具体有效的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项目支出均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财务资料完整。通过实时监管和考核保证国家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二)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单位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未成立相关的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制定市场监督重点工作。根据《南县2022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方案,安排部署了2022年度市场监督重点工作,主要开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治虚假广告扎实有效和打击传销工作等多项工作。

2、组织开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项目单位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创新建立“南县全程电子化业务交流微信群”,实施企业开办“网上答疑”,重点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一日办”“集中办”“简易注销”等工作;通过不断优化办证程序、企业开办环节首套公章免费刻制和营业执照免费邮寄等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当场办”。

3、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并做好备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4、开展各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质量月”活动,召开质量工作培训会等方式,普及质量相关知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完善打击传销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经营门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实行动态监管;组织开展了自建房安全、养老领域、户外广告、教育收费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和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等。

5、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积极指导挖掘、申报、利用专利及知识产权项目,畅通维权渠道,与湖北公安县市监局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形成县级优势互补、成果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

6、加强行刑司法衔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有效衔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行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担任执法形象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市场监督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部分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329号文件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管理层、责任人员及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入实地查看,拍照取证,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归纳汇总。对提供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分析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2.5分,被评为“良好”(详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市场监督经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凝聚力,完善高质量服务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组织开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南县全程电子化业务交流微信群”,实施企业开办“网上答疑”“全程电子化”“一日办”“集中办”“简易注销”等工作;大力支持“个转企”登记服务,通过不断优化办证程序、企业开办环节首套公章免费刻制和营业执照免费邮寄等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当场办”。2022年度免费为609家新办企业办理刻制公章服务,累计为企业节省费用35.4万元;共完成“个转企”40户。

    2、优化生命周期服务,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围绕“稳主体缴活力”总目标,在“清存量、降增量、提重量”上,把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度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58万户,净增3610户,同比增长11.23%;其中企业5653户,净增1586户,同比增长39%。

3、推进常态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稳步推进信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年报工作,实现年报进度、精准度与质量同提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2年度制定或接收上级派发抽查任务47项,抽取检查人员585人次,检查对象1305户,完成检查率和结果公示率均为100%,确保市场主体“宽进严管”;对324 户立案查处的市场主体进行预警和限制;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为91.15%84.21% 74.01%,年报率稳中有进。

4、夯实质量基础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开展“质量月”活动,通过召开质量工作培训会等方式,普及质量相关知识,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积极构建面向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各级经销商、消费者、市场监管者的产品质量全面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并完善国家稻虾生态产业标准化体系。2022年南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已入驻企业175家,检验检测机构6家,登录并上传检验设备的企业87家;已有60余家企业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进行注册;收集国家标准117 项,行业标准82项,编制了地方标准6项,团体标准8项,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80项,覆盖稻虾养殖、精深加工、质量追溯、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健康餐饮、品牌建设与管理全过程,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标准化管理。

5、加强知识产权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积极指导挖掘、申报、利用专利及知识产权项目,畅通维权渠道;创新与湖北公安县市监局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形成县级优势互补、成果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2022年有效注册商标数量6778件、授权注册商标数量717件、有效发明专利数量94件、“南县稻虾米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南县职业中专“湖南省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项目已申报成功;高效实现了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有形化。

(二)强化市场安全监管,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1、“三品一特”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

坚持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拓展至药品、 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领域,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和药品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三品一特”安全监管,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 重点品种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2022年共查处各类案件429件,结案365件,市场监管领域未出现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2、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和打击不正当竞争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秩序,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稳定。2022年查办公用事业领域价格违法案件5起,不正当竞争领域案件9起。

3、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畅通维权渠道,借助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共接消费者投诉举报1091件,并及时进行了处置,办结率达 100%;培养创建并网上公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门店100家,通过示范引领优化我县消费环境。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1、加强传销风险监测,保证特殊时期的稳定

根据《南县2022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要求,反转宣传和双管齐下,开展防止传销进社区、进校园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2022年共张贴宣传标语500余张,悬挂横幅100余条,通过各种媒体发布警示提示、宣传口号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立案查处2起。

2、开展执法行动,严查不正当竞争行为

      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9起,结案6起,其中移送2起;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检查相关企业、超市、个体 工商户60余家。

      3、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确保市场健康发展

以打击制售假私烟、无证无照经营、非法卷烟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2022年独立或联合烟草部门开展烟草整治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检查烟草经营户178户。通过整顿,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确保烟草市场经营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刑司法衔接,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

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有效衔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行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担任执法形象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2022年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3起,移送案件或案件线索34起,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行政纠纷案件5起

(五)带动了招商引资,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

开展市场监管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活力,带动了招商引资。2022年共对接企业26家,上报招商引资项目有效信息5个,引进项目1个,均已办理营业登记,为南县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六)群众满意度高,项目可持续推进

我们通过到现场发放调查问卷24份,居民满意度达到了100%。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活力,带动了招商引资,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提升了市场监管能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项目具有可推进的现实需要。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绩效评价发现,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市场监督经费”项目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

1、根据年初到财政局申报的项目预算,项目资金168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虚假广告整治扎实有效;大力加强法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得以加强;价费检查工作井然有序;网络市场监管不断改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综合执法取得实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监管能力;认真做好宣传应急等工作。经审计,不符合预算用途的金额27.8318万元,其中:法律顾问9万元、医疗器械咨询服务费4万元、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项目论证申报咨询服务费3.6万元、其他办公经费2.366万元,清廉机关创建宣传横幅0.494万元、食品安全科普读本2.25万元、参加省局专项行动报销差旅费5.8818万元、湖南省标准化协会培训费0.24万元。

2、存在费用支付依据不充分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经审计,与南县稻梦田园文化旅游发展公司签订的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训活动策划费4.4万元,未提供实际支出清算价格,且部分预算价格偏高,定价无依据,支付依据不充分。

3、存在账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财务报告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综合反映事业单位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运行情况等信息”;第五十七条规定“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两部分组成。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经审计,存在2021年费用10.2万元,其中:2022年1月支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益阳市分公司打击传销等案件办理系统集成服务费5万元和刘浩“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牌匾广告牌匾1.2万元、2022年3月支付湖南新方向咨询有限公司医疗健康产业园医疗器械咨询服务费4万元。

4、存在会计核算欠规范的现象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六章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经审计,项目单位2022年新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1,000.00元,直接列支费用,未计入固定资产。

5、存在资料不齐全的现象

2022年17号凭证支付益阳赫山区鑫运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打击传销等案件办理财务咨询费5万元,未附咨询服务成果。

(二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预算指标与实际偏差较大等现象

1、指标设立不完整。

根据年初预算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存在指标设置过低,未设立定量指标,均设定性指标,难以衡量,且预算支出调整未有相关审批手续,无明确额度的测算文件依据,预算编制不合理

2、项目管理有点松懈。

现场评价发现,虽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未建立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和检查等台账并及时更新,未对相关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程序,未提供相关监督检查资料。

3、年初预算质量指标未达到预期效果

根据年初预算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存在指标设置过高,与计划数任务数偏差较大问题,无明确额度的测算文件依据,预算编制不合理。如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首套印章700套,实际免费赠送首套印章607套项目建设未达预期效果

4、采购管理欠规范。

采购程序不规范,其中宣传费、咨询费合计金额75.96万元未在电子卖场采购,涉及的多项采购均未见党组会议讨论。

5、合同签订不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022年10月支付南县正大法律服务所法律顾问费5万元,甲方未在合同盖章,不符合规定。    

 2022年7月支付南县公证处法律顾问费4万元,后附合同签订成立时间均为2022年6月29日,合同实施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实施时间不符合规定。

(三绩效管理不够重视,未能较好发挥绩效监控作用

评价现场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较少,绩效目标未细化和量化,存在指标设置不全面,部分指标不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⑵未严格按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⑶未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督促整改到位的。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建议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在资金分配上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范围、支付程序等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实行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报账制度等措施,实现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项专用,防止虚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相关部门要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加以整改,确保规范使用资金,三是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及时处理相关业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实现项目与资金安排合理精准;一是在项目的实施上,切实执行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制度等,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在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将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验收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防止专项资金一拨了之的现象发生,尽快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应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四是规范电子卖场采购程序,应加强对重点支出的采购程序管理。

(三)加强绩效管理,发挥绩效指挥棒的作用。

一是严格按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单位在设置绩效目标时,财务部门应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根据往年实施情况与工作计划认真分析和提炼后,科学完整设置清晰明确、量化可衡量的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应全面反映项目主要实施内容、质量标准,科学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是建议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充分考虑2022年度市场监管经费预算资金执行率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工作结果纳入年度评选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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