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县监察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对2025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县监察委员会现有27个副科级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中心、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南县监察委员会2025年专项经费预算共计178万元,全年预算数60万元,实际拨付39.9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专案办理及巡察组经费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专项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成效。
(二)资金到位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共计178万元,全年预算数60万元,实际拨付53.96万元,资金到位率89.48%。
(三)资金使用情况:本单位专案专项支出年初预算147万元,全年预算数4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9.96万元,资金到位率99.9%,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专案,一体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本单位巡察专项支出年初预算31万元,全年预算数2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3.73万元,资金到位率68.65%,保障了巡察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我单位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南县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抓牢学习教育,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班子成员领题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专案,一体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和自我评估,我单位专项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是仍然存在专项经费实际使用不精细的地方。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五、有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