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08:22 信息来源:南县监察委员会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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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对2023年度县财政预算批复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县监察委员会现有13个副科级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3年收入总计900.0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支出总计90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04万元;项目支出172万元。

  2023年财政年初预算经费900.0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完成情况

  (一)护航中心大局,政治监督成效不断显现。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摆在首位,制定政治监督事项清单,聚焦“守护好一江碧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粮食安全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全县上下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南县见行动”。推进“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拍摄环保警示片,推动整改环保问题15个,蓝天保卫战领域处理处分57人。开展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及融投资领域专项监督,处理处分11人,推动整改PPP项目问题4个。推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105宗、4172.81亩。扎实开展“三个提升”行动,针对懒政怠政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处理处分76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处理处分31人,推动整改问题108个。协助县委部署实施政治生态强基工程,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1056次、全面从严治党会商80场次,完善制度134项。开展领导干部“结干亲、认师徒、拜把子”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搞政治攀附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二)注重系统施治,反腐惩恶效能不断释放。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警醒和力度,一体推进“三不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5件,处分180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6人主动投案或交代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坚决查处汤光前等腐败分子,立案乡科级干部39人。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立案37人,处分30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7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查办行贿人15人。深化以案促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1份,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40余场次,组织400余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79人次,其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占比95.2%。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澄清正名不实举报20起。

  (三)突出激浊扬清,作风建设堤坝不断加固。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露头就打,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起,处理处分109人。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酒后驾车等突出问题,处理处分62人。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督检考”、政务APP过多过频等“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突出问题,始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持续提升基层减负实效度。坚持边查处问题、边加强教育,因类施策培树清廉单元样本58个,创作“洞庭清韵”系列清廉视频,推出《洞庭“红旗渠”——南茅运河的时代新篇》主题党课和“三馆一路”红廉文化旅游路线,打造“清廉南县 廉润南洲”品牌,着力培树优良作风、廉洁新风。

  (四)站稳人民立场,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明确2023年为“监督质效提升年”,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加强“室组地”联动监督,深化运用提级监督、交叉监督等机制。全县派驻机构共立案50件,乡镇纪委共立案60件,“室组”“室地”承办线索51件。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57个,处分58人,督促整改问题929个,获评2023年全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类单位。配合开展医德医风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6人,处理处分48人,全县住院人均费用较上年度下降14.94%,平均住院日同比降低1.06天。有力抓好信访处置,全县中央、省纪委信访下转件同比下降25%,下转件平均每万人比降至0.37。

  (五)深化以巡促治,政治巡察利剑不断擦亮。对13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以巡乡带村、专项巡察方式对7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372个,移交问题线索124件。“三湘护农”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00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修订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稳妥推进巡察全覆盖,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必巡内容。持续开展省委巡视南县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对标抓好省委巡视益阳反馈问题“市县同改”工作,在未巡单位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和未巡先改工作。出台县委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办法,开展6轮巡察整改督查、3次评估,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力的2名县直单位“一把手”给予党纪处分。

  (六)坚持从严从实,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不断深化。抓牢学习教育,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班子成员领题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举办全员集中培训,运用留置专案、巡察一线、审理小组“实战练兵”模式提升培训效果。抓实整改整治,举一反三推进省、市纪委教育整顿督导反馈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突出严管严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2、效益情况

  各项指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绩效考核全部合格。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合计900.04万元,2023年12月全部拨付到位,我单位根据年初预算编制及时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支出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形成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单位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南县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抓牢学习教育,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班子成员领题开展重点课题调研。

  抓实整改整治,举一反三推进省、市纪委教育整顿督导反馈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突出严管严治,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5人,清理出系统4人,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计划与预算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

  (二)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五、有关建议

  (一)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更好地结合单位职能、年度工作重点,细化量化绩效目标。

  (二)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根据部门具体绩效目标,科学编制本年度预算。

  六、有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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