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客观评价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履职能力,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对照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及履职工作实际,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是南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南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全县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主要职能
1.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 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3. 负责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 讨论、决定本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领域工作的重大事项;
5.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 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 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8.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 撤销县人民政府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
11.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其中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12. 根据县长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
13.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4.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5.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其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县监察委副主任及委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6.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罢免个别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7. 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年度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8. 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现有人员75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36人。
内设委室9个,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具体包括:常委会内设办公室、代工委2个机构;县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监司委、农业农村委、教卫委、环资委、民侨外委、社建委、预算工委(财经委与预算工委合署办公,下设1个股级事业科室)7个正科级专门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无下属二级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仅涵盖常委会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平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收入方面,全年收入合计899.33万元,与2024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35.28万元,降幅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7.6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7.59%;其他资金21.7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41%。)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大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执行零基预算改革,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不再单独拨付;三是人员新老交替,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支出方面,全年支出合计803.1万元,与2024年相比,本年支出减少131.51万元,降幅16.38%。其中基本支出616.37万元,占总支出总额的76.75%。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运转等基本履职需求。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共计186.72万元,占总支出的23.25%。具体支出明细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3.11万元,人大会议支出113.83万元,其他资金19.7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人大专项履职工作,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县人大常委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县人大常委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县人大常委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共计94万元,具体构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2万元,各项社保缴费均按时足额缴纳,保障干部职工社保权益。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一)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2025年度县人大常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4.68万元,于当年12月全部足额拨付到位。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方案,及时制定资金使用实施计划并稳步组织实施,全程遵照预算开展各项支出活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经费支出,切实压降行政运行成本。在专项经费管理上,始终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配资金,全程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等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预算执行规范有序。
(二)核心履职工作目标全面落地
在年度预算收支范围内,县人大常委会依法高效履行各项职能,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一是持续强化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全力推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监察、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二是规范人事任免流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审议工作;三是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四是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与业务指导,强化工作联动,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规范化水平;五是扎实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预决算审查等工作,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提升人大监督刚性;六是全力保障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会议等各类会议顺利召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全流程管理,牢固树立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强化部门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全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专门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自评工作方案,组织专班人员全程参与自评工作。对照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履职成效等内容,逐条逐项开展全面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及时整改纠偏,为后续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依法履职效能持续提升
按月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规范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督促县政府实施的各类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项目成熟度高、示范带动性强,保障全县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紧扣县委决策部署、全县发展大局和群众美好生活期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审议县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县级财政决算,审议各领域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度衔接、协同发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现有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部分制度条款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未能完全覆盖预算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全流程,难以形成全方位、闭环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制约了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严格
部分已出台的财经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情况,部分环节缺乏有效监督约束,导致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影响了资金管理和履职工作的规范性。
(三)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管控不足
虽然专项资金均制定了详细的申报和使用计划,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工作推进节奏、外部协调等因素影响,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未能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存在资金执行与工作计划匹配度不高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核算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精准区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将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项目支出核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分类开展明细核算,坚决避免资金混用、项目挪用等问题;二是制定完善人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追踪检查,实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和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二)完善绩效管控体系,细化量化绩效目标
一是结合单位核心职能、年度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确保目标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二是制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构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工作考核等配套制度,拟定人大业务工作目标量化管理及考核办法、委室调研经费考核督查办法、人大专项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绩效目标制定、计划实施、执行管控、监督检查、结果反馈、奖惩兑现”的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提升绩效管控实效。
(三)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刚性
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及本年度收支变化因素,紧扣部门绩效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科学精准编制年度预算,合理测算各项收支,最大限度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项、追加情况,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使用与工作进度、绩效目标同步推进。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应用
1. 强化结果整改运用:针对本次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梳理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将整改成效作为后续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持续提升预算管理和绩效工作水平。
2. 优化预算资金配置:将本次自评结果作为2026年度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的核心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良好、履职成效显著的工作项目,优先保障资金需求;对绩效目标完成不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项目,压缩资金规模或调整支出结构,实现财政资金精准配置、高效使用。
3.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以自评结果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财务、项目、绩效管控等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流程,强化人员绩效意识,推动部门履职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双提升。
4. 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将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自评整改情况纳入各内设委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强化绩效问责,形成“重绩效、讲实效”的工作氛围。
(二)自评结果公开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经审核通过后,在南县政府官方网站、财政部门指定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基本情况、预算收支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自评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人大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