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11:38 信息来源: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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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4〕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成立了以分管机关领导张红君同志为组长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参照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对2023年度县财政预算批复资金进行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南县人大常委会下设两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联工委;县人民代表大会下设七个正科级专门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产保护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与预算工委合署),另有驻人大纪检监察组一个。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机关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两个党支部,以及一个机关工会委员会。

  机关现有人员78人,较上年底增长2人,其中行政在岗在编44人,其中公务员39人(含纪检组3人),事业编4人(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为兼职,属南县一中事业编制),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34人。

  南县人大常委会现有委员34人,其中兼职常委16人。省人大代表4人,市人大代表55人,县人大代表286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南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南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10、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人大常委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国家监委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13、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三)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3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1093.88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136.95万元,下降11.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2.75万元,占比97.15%,年初预算结转结余19.58万元,占比1.79%,其他收入11.55万元,占比1.06%。

  2、支出:1092.35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38.48万元,下降11.25%。其中:基本支出772.46万元,占70.72%;项目支出319.89万元,占29.28%。

  3.年终结转结余1.53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情况、监督计划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4件次,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有效推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9人次,实现县委意图与人民意愿高度统一。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强化财政经济监督。紧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四个环节,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确保充分发挥财政预算资金的职能作用;四是持续关心民生热点。着眼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走找想促”“四下基层”走访查找的线索,重点围绕农村饮用水质量安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五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建议全程督办,着力推动代表建议答复。六是保证人大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做到县委有要求,人大见行动,在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关键领域中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认真开展工作。

  (五)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合计1093.88万元,2023年12月拨付1092.35万元,拨付率99.86%,剩余未拨付款为一笔电费款项,金额12787因户名原因予以退回,由于年末关账未能重新再拨付出去。我单位根据年初预算编制及时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力争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无挪用专项经费的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人大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置,小组成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 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领域监督

  开展了对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查、2023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摸清家底、守牢底线,推动全县经济平稳有序运行。强化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组织债务专题调研,促推平台公司用足用活“六个一批”“三个三”化债机制,确保债务风险整体可控。聚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持续发力督办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形成监督合力,审计整改完成率达95%,比上年提高十三个百分点,有效促进问题整改。

  (二)法治监督

  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法治政府带动法治南县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利用“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眼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县检察院落实法律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对11名员额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评查案件110余件,评查各类问题100余个,有效促进“两官”公正司法、担当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新期盼,开展卫健、城管行政执法监督评议,进行突出问题专题询问,强化问题整改跟踪落实,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配合省人大开展“法治护安人大行”,首次以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联动检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助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该项工作在民意“直通车”网络问卷测评中,参与率居全省第一。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修改完善《南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民生领域监督:

  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听取和审议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渔家姑娘等企业污水废气排放、南县西线饮水水源地污染隐患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创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开展小龙虾交易市场专题调研、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调研,督促建设集中、规范的小龙虾交易市场,助推“三农”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全县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督促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推动全县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关注文旅产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南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报告,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擦亮县域文旅品牌。听取和审议南县宗教情况报告,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水平。紧盯人民群众普遍有感的关键“小事”,找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推动乡镇水厂提质改造等项目落实落地,人民群众幸福成色更足。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细化,但是在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项目支出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因素,对专项资金虽有详细的申报计划,但具体资金执行进度没有严格按计划进行。

  二是虽然目前绩效评价已逐渐深入人心,但绩效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成熟,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系统等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对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后续整改情况重视程度不够,绩效评价效果有待提高的项目依旧保留的情况依然存在。

  五、有关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细编项目预算。在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后,严格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加强项目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编制环节管理。凡属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支出时应归集到“项目支出”并按预算项目的分类进行明细核算,避免混淆与挪项;制定人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追踪检查。

  二是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应结合单位职能、年度工作重点,细化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制订《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完整的内控体系,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拟定相关考核办法包括人大业务工作目标量化管理及考核办法、委室调研经费考核督查办法、人大专项专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逐步完善绩效指标库管理、绩效目标设定及申报等工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通过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全面研究梳理2023年业务开展情况,明确各项目资金需求及支出计划,并与部门决算、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比较,并将分析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精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指标记分表.doc

 


 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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