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南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南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主动公开警务资讯、“放管服”措施落实及重点工作等各类信息280余条,为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打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公开举措。在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及时更新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等信息,同时借助微博、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以及南县公安视频号,第一时间发布重大部署、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先进典型、预警提示等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监督保障。按照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总体思路,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健全监督机制,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及阳光警务投诉整改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6.5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2

0

0

0

2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政务公开面临更多的挑战,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意识薄弱,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拓展,解读回应方式可以更加丰富等。下一步,县局将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深化规范执法、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增强公安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以上各项数据核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