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5〕7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06 10:51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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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5〕7号)的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及省、市层面多次强调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等文件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启动“白名单”制度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25年7月起由县司法局开始起草,组织相关单位,经多轮座谈研讨、意见征求,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并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于2025年10月11日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5年11月6日该文件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该文件已经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5年11月6日,施行日期是2025年11月6日,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