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县 赋权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 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03 09:1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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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增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县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在充分考虑乡镇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按照职责事项准入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赋权事项,切实加大赋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指导乡镇对赋权事项实现“应接尽接”,确保赋权事项在乡镇落地生根。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主要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8〕3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207月开始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并对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2020年8月18日由县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1条,即建议将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类“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执法”不予赋权

    2020828日,该文件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该文件已经在南县人民政府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828日,施行日期是2020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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