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印发南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7 10:52 信息来源:南县教育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加快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大好局面,为南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相关政策

本《实施办法》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益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及全国、省、市教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按照依法、依规、讲政策和可能、可行、可操作的原则进行拟稿,努力实现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有目标、推进有措施、部门有协同、组织有保障。

三、文件制定程序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益发﹝2020﹞6号)要求和罗讯书记批示精神,县教育局成立了《实施办法》起草小组,并抽调有关同志深入基层学校,就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两次召开局务会和教育工委会,对初稿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和修改。2020年9月23日,县教育局将讨论稿呈送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住保中心、财政局、团县委等十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15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分类,斟酌研究,对照修改。2020年12月21日,《实施办法》提交第17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0年12月25日,《实施办法》经第23次县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

四、文件实施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