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南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5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

南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2016年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支出情况、存在的不足及后段工作安排、附表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南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13200,电话:0737—5216348,电子邮箱:nxzwgk@163.com)。

一、概述

今年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益政办函〔2016〕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审批服务,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情况

(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是领导机制健全。我县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及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分别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纪检、人事等分管领导参与的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工作部署及时。县委、县政府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专题调研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形成了健全完善的议事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发了《2016年南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关于对2016年度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等文件,促进了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三是保障措施完善。县委、县政府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基础分序列中占5%的比例。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公开办、县信息中心就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多次开展督促检查,并适时发布通报。县财政安排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项预算,保障了工作经费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到位。一年来,我县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公开内容细化详实、公开质量提档升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到位。我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精神,科学合理的完善了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确保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有对应栏目归口、集中、系统地予以公开发布,强化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为确保网站管理和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促进了政府门户网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相关信息,做到了在国家、省、市各级多次网站普查抽查工作中,均合格达标。

2、决策制度建设及执行到位。我县先后制发了《南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规范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遵照上述文件精神,坚持民主决策,扩大了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做到了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如我县在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价格、编制2016—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划定家禽养殖禁养区之前,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并发布公示征求意见,切实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社会反响良好。

3、主动公开信息落实到位。我县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紧扣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等工作重点,及时更新并完善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做到了凡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企业信用、社会组织、中介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了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发布到位。

4、群众关切热点回应到位。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开通了各类受理渠道,公布了受理部门、处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截止当前今年我县先后共受理6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县政务公开办及相关责任单位均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6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南县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中央、省、市、县各级出台的新政策新精神,进行认真解读,方便群众知晓了解、帮助其解疑释惑,如党代会后,县委书记接受记者采访,解读了党代会的宏伟蓝图,介绍了我县从六方面精准发力,建设美丽幸福新南县。认真做好了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情处置、媒体关切热点回应等系列工作制度,健全了由宣传部门牵头,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新闻、网络、热线、社会舆情监测应对工作机制,构建大舆情格局。我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各类媒体中广泛传播。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如南县发布、南县党务、南县广电、南县公发等发布各类信息10000多条,为广大网友了解南县提供了“掌上平台”。继续深化了县长信箱、部门单位“一把手”热线电话工作,有效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今年来“县长信箱”共收到信件253件,答复248件,信件办结率达98%以上;党风廉政舆情在线平台共收到群众收言27条,均及时进行了回复处理。加强了政府“12345”热线平台建设和管理,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三)政务服务成效突显。近年来,我县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促进政务服务工作的方便、规范、高效。

1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县政务环境不断优化一年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一门受理、窗口审批、限时办结、统一收费”的机制运行,取得了较好成绩。截止当前,今年共受理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8782件,其中即办件的提前办结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较法定时限整体提速50%以上,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税费收缴“零误差”、办件审批“零投诉”的目标,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度,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高效、诚信、廉洁、和谐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好评。

(1)落实改革精神、完善审批服务功能。中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以工作实践落实、承接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一方面是加大进驻力度。今年,中心在大厅设立了不动产登记窗口,将涉及不动产的权籍调查、登记审核、档案信息等职能全部进驻中心,并理顺业务办理流程,保证了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工作全部在中心受理、审批、办结。同时在大厅增设了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所有涉税服务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管理、联合申报、联合征收、个税管理、税收优惠备案等七大类共53项税务事项整体进驻中心,为纳税人提供“进一个厅、办所有事”的便捷,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的功能。此外,中心还强化了对人社、交警、司法、城管、民政、农机等政务服务分中心的运行管理指导,促进了各分中心功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有序。另一方面是科学调整窗口布局。中心从方便人民群众咨询办事的角度出发,对大厅窗口的设置布局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将整个政务大厅形成了五大功能区,即建筑工程报建区、不动产登记区、涉税服务区、企业注册登记区和公共服务区,切实为群众提供功能齐全、清晰明了、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2)规范项目管理、方便群众咨询办事。一方面是规范进驻事项管理。中心遵照《行政许可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有关行政体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申办条件、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会同县编委办、法制办和发改等部门进行联合清理审核。根据清理的情况,当前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共86项,管理服务项目35项。对所有进驻事项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信息全部公开,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目了然的便利。另一方面是强化项目分类管理。中心对所有进厅项目按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上报件、联办件进行分类管理,并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40%作为各类办件对外承诺服务时限,并录入湖南省电子政务监察平台,促进各窗口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间、得升审批效率。特别是对联办件的管理,中心牵头落实园区企业建设项目的的联办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许可审批的联合把关、联合踏勘、联合会审和联合验收。在具体操作中,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窗口统一外勘会审,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联审联验意见,开辟了我县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快捷审批绿色通道。

(3)实施综合监管、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为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我县开发了触摸屏查询、LED终端显示、群众通过查询机、电子显示屏、个人手机等终端就能查看了解自己所申办事项的办理进度、办理状态等信息。同时,对所有进驻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汇总印制成办事须知,免费发放给服务对象;在大厅制作了统一的收费公示牌,各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挂牌上岗让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强化业务监管。中心定期对所有业务办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限令整改。进一步深化了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的运用,做到了非涉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均按要求接受系统的监察,一年来,所有业务办件没有因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中出现红、黄牌。三是强化考评监管。遵照“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服务对象转”的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中心修订并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政务服务评议制度,随机抽取服务对象对窗口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并综合测评情况,定期召开窗口工作人员会议进行点评,做到有的放矢的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业务股、监督股的工作人员不定期分别对业务办件进行抽查、对工作纪律进行巡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中心综合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办理、日常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月实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管理奖的发放和“优秀窗口”和“政务服务标兵”评选的重要依据。总的来讲,中心业务办件规范、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窗口相互配合默契、整体运行和谐有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2、规范运行、注重实效、乡镇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务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的相关精神,各乡镇因地制宜地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财政、国土、人社、水利、民政、农技、林业、农机、合作医疗、村镇建设、司法信访、党员管理等窗口,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驻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并做到授权到位。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便民服务关制度,添置了便民服务设施,印制了便民服务资料,切实方便了群众咨询办事。目前全县12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按照敞开、集中的服务模式,集审核、代办、收费、咨询、协调等功能于一体,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了找得到人、问得到信、办得成事的建设初衷。

3、加强建设、深化代办、村级便民服务工作全面推进。今年,我县把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便民服务延伸到了村和社区,真正打通了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村民中心建设的相关部署,县委就村民中心建设召开了专题会议,界定按照规划先行、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明确了村民中心建设的工作程序、任务,落实了建设资金,全面推进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村民中心的功能发挥上,着重集村务服务、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着力打造电子村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确保其便民服务功能的发挥,县政务公开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项目的通知》、《关于建立便民服务代办员制度的通知》、《便民服务代办工作专用记录本》,明确了代办工作程序,代办员工作职责,代办服务范围及要求,使代办服务工作有章可循。全县各基层组织配套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的代办点工作人员,方便群众咨询、委托。当前各村级服务平台还印制了便民代办联系卡免费发放给群众,代办项目、代办人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一目了然。此外,每受理一项业务,代办员在《便民服务代办工作专用记录本》上详细登记,并向委托人开具代办告知书,做到了代办行为有据可查。村级便民服务综合平台的建成,突显了我县服务体系的基础地位作用,让群众享受到了办事不出村的优质服务,各乡镇村民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办事公开扎实推进。年初,我县制发了《办事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创建办事公开示范点的通知》,制定了示范创建的考核指标,明确了各创建单位的工作职责,创建步骤,做到了全县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效推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县农商银行、县燃气公司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围绕创建考核验收细则,坚持突出重点,不断深化办事公开的内容,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定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县政务公开办着重公开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价格、依据,办事程序、时限,服务承诺、监督方式,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等内容。指导各创建单位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单位网站、办事公开栏、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布。倡导各企事业单位设立办事窗口或大厅、实行一次性告知,要求服务事项提前办结;要求工作人员服饰整洁、仪表端庄、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切实提升各企事业单位的便民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水平。我县办事公开示范创建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认可,办事服务的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政府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0493条。其中: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招标采购、规划计划、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方面。

(二)电视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及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县领导重要政务活动、政府公告公示、重大事件等,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动态进行了及时报道。

(三)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及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行政村相关政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均依法依程序及时处理回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县共接受人民群众咨询2110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204人次,电话咨询13147人次,网上咨询1754人次。

在县级机关中,接受咨询较多的有:县国税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政务中心等。接受咨询较多的乡镇有:南洲镇、浪拔湖镇等。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工作人员和支出情况

(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全县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工作人员情况

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2人,兼职人员为71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设备添置、维护及资料印制等费用共5万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越来越被各方重视。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有些涉及体制建设的问题亟需解决,恳请各级领导、各位同仁共同鼓与呼。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须进一步深化。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该文件就当前的新形势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了系统的部署安排。但就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现状来看,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政务公开范围、政务公开水平、乡镇及部门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等方面还须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服务改革力度须进一步加强。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就“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做了一系列系统的部署,但就基层的落实情况来年,部分行业、部门自上至下还没有形成改革合力,有些“条条”或“块块”过分注重单位线上的要求,存在着部门利益思想,没有站在方便人民群众的角度、没有统一到政务服务改革整体推进的高度。我们建议,不论是“条条”还是“块块”均需适当修改相关法规、规章,要通过清理、精简、合并等方式,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改串联为并联,一个部门能审批的不由两个部门管,下级能管的上级不再批,通过流程再造来缩减审批时间。三是政务服务质量须进一步提升。当前,不同业务主管部门的上下级之间,不同行业的部门之间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官本位观念,一讲管理就搞审批、发许可证,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都存在以批代管、只批不管或重审批轻服务等问题。对此,关键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最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对需要政府管理但无需行政许可事项的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提高各部门履行政务服务职能的质量和水平。

九、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审批体制改革,健全政务服务机制。按照“应减必减”的原则,将取消和调整的审批服务事项按政策执行到位,并将有关的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真正做到审批无阻力、程序无障碍、服务零距离。严格落实大厅管理考评机制,将作风纪律抽查检查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杜绝庸、懒、散现象的发生。

(二)改造审批服务系统,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升级改造中心的审批服务系统。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的各要素全部录入系统予以固化。完善系统的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管理机制,延伸系统终端,在大厅开启开放式免费WIFI账号,将审批服务系统的信息查阅功能向手机延伸。

(三)紧扣经济发展大局,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紧扣县委、县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政策,坚持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思维,进一步深化联办、领办、全程代理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审批服务工作理念和方式,为投资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县域经济的发展。

十、附表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49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3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6

本年度答复总数

6

申诉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数量

收费费用总数

0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

73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