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关于南县九越教育培训学校等5所培训机构申办《办学许可证》评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30 10:4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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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通〔2019〕48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南县九越教育培训学校等5所培训机构

申办《办学许可证》评审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南县民办教育评审委员会对南县九越教育培训学校、南县优加教育培训学校、南县扬威武道培训学校、南县六一美术书法培训学校、南县南洲镇博艺美术书法培训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评审,经认定,以上单位基本符合办学条件,同意办理《办学许可证》。

南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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